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0年罗湖区水环境监测专项工作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0年罗湖区水环境监测专项工作
项目编号:LHCG2020205848(0868-2041ZD048F)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5-82786018/82786038-8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3楼
联系方式:隋工 0755-2566654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0755-82786018/82786038-805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03、1006房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内容简介:为掌握罗湖区黑臭水体水质的变化情况,完成考核任务中开展水质连续监测工作的要求,掌握各河流断面水质情况,以便于河道管理掌握河流水质在雨前、雨中、雨后的变化情况及水质恢复时间,需委托有资质的社会检测机构承担监测工作。
商务、技术要求等关键信息: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2.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3.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提供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9.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10.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3月16日 18:00至2020年03月23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03、1006房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3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3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03、1006房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购买或邮购;
2.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20年3月16日 18: 00 至2020年3月23日18:00期间登录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网(http://lh.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网上投标响应,方法为登录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
供应商如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请于2020年3月24日18:00前填写《投标登记表》(加盖公章)并携带本项目法人授权书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缴纳标书费人民币500元,逾期不接受报名;若邮购,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100元/套)。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发售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传真:0755-82786028
电子邮箱:339288519@qq.com
《投标登记表》下载地址:/下载中心
其他事项
网上响应投标后但因故不能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距投标截止1个工作日之前登录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网后点击“拒绝”或“撤销”以通知招标机构。网上点击响应投标而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且未在规定的时间前将其不参加投标的情况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的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将会视为网上违规操作,对于超过三次违规操作的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将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并作出相应处罚。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