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医疗废物备受关注。目前医疗废物焚烧处置机构的环境监督管理主要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上述标准均属于综合性排放标准。河北省于2018年医疗废物焚烧控制标准。北极星环保网整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大气排放限值,以供参考。希望能对危废烟气治理有所帮助。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汇总
国家《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国家《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修订GB18484)
河北《医疗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DB13/2698-2018)
北京《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503-2007)
上海《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76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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