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日,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日子,但是这个日子是全体江苏立法人无法忘怀的日子。这一天,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顺利闭幕;这一天,近800名江苏省人大代表对《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表决,条例获得高票通过。这是自2001年后我省首部在省人代会上通过的地方性法规,也是被媒体称为“史上最严”的大气污染防治立法。作为参与其中立法的一名普通立法工作者,今天我给大家讲述一下这部条例“诞生”的“前生今世”。
条例制定序幕
2013年,严峻的大气污染形势,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尤其是雾霾成为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人民群众迫切期盼严控大气污染、重现蓝天白云。2013年1月,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王合生、唐进等11位代表联合提出了“关于加快出台《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议案(第0077号)。收到该议案后,省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艳牵头督办,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具体办理。经过多方调研和听取省市有关情况汇报,环资城建委建议将制定《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列入五年立法规划,并作为2014立法项目。在编制人大五年立法规划过程中,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也纷纷建议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了2013-2017年立法规划,其中将制定《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作为正式立法项目。至此,打开了条例制定的序幕。
条例制定过程
这部条例的制定过程可谓是历经“千辛万苦”,条例从第一次公开征求意见到最后出台历时近两年。在制定条例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开展了广泛、扎实、细致的研究、论证、修改工作,科学论证、广纳民意。可以说,这是我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历史上的一次“经典之作”,制定过程创造了江苏地方立法史上的四个之“最”:
审议次数之“最”——四次审议。2014年3月,省政府法制办开始向社会公布草案,征求意见。同年6月,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这一草案,并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2014年7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次审议。一审后,草案再次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在此过程中,大家普遍认为,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关系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由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能够更好地体现人民意志,更广泛地凝聚社会共识,使法规更具有权威性。2014年11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二审。2015年1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三审。同年2月,提交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
召开会议之“最”——各类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达30多个。条例起草小组跑遍13个设区市,通过深入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排污重点单位座谈会等,有序扩大公众参与,广泛听取行政相对人和基层人民群众的意见。同时,对专业性较强、争议较大的重大问题,通过召开法律专家、环保专家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等参加的论证会、听证会、座谈会,对拟规范的重大制度进行深入研讨,以确保条例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尤其是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分赴各市召开座谈会,当面听取部分省人大代表和有关基层部门的意见。
公众参与之“最”——共收集意见建议2300多条,草案修改版本达15次。条例起草小组多次公布修改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将草案发送给800多位省人大代表书面征求意见。同时,委托各省辖市、县(区、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多种形式收集、汇总和反馈草案修改意见建议。从发出草案之日起,条例起草小组每天都能从网络、信箱、电话等多种方式,源源不断地收到各地反馈过来的的意见。一直到省人代会即将表决的前天晚上,条例起草小组仍然收到对条例的修改建议。面对收集来的数以千计的意见,起草小组全体人员对每一条意见进行归纳整理、逐条研究,对其中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部分尽可能吸收到条例当中。
管理措施之“最”——被媒体称为 “史上最严”。按照“源头严控,过程监管,后果严惩”的总体要求,条例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职责任务,落实排污者的主体责任,建立了以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制度为核心、以排污许可证制度为抓手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规定了严格的监管手段和严厉的处罚措施,采取了环保法的“按日计罚”等处罚手段,并赋予了行政执法机关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在江苏省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条例实施情况
条例的出台,对推进我省污染防治工作和法规建设,改善我省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发挥了重要的意义。条例实施以来,2018年全省空气质量总体改善,优良率为68%,PM2.5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32.9%,完成了国家下达的考核目标。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我省就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检查,我省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丁仲礼的肯定。他认为,江苏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在大气污染防治过程中,思想上重视,理念上先进,投入上舍得,态度上坚决,减排思路清晰,规划目标明确,政策导向鲜明,责任体系健全,重点污染源和重点行业治理富有成效,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这是习总书记对我们的要求,也是我们全体江苏立法人共同的目标和追求,我们将以更严格的立法守护蓝天绿水青山,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生态立法,我们一直在路上!
原标题:讲述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背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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