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征求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详情如下: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加强我省污染地块的环境管理,我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环境保护地方标准《污染场地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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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环境厅发布《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修订)》(征求意见稿)

2019-11-06 09:32 来源: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征求地方环境保护 标准《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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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加强我省污染地块的环境管理,我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环境保护地方标准《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就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征求你单位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9年12月10日前书面反馈我厅或标准编制单位浙江省环科院(无意见也请书面反馈,反馈意见请加盖公章并扫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厅门户网站(http://www.zjepb.gov.cn) “通知公告”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土壤处贺艳妮;电话:(0571)28869163;电子邮箱:1831620@qq.com。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506室(310012)。省环科院:张弛;电话:(0571)87999152;电子邮箱:zhangchi.c@qq.com。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09号(310007)。

附件:1.各有关单位名单

2.《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修订)》(征求意见稿)

3.《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0月31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管理司

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设市区生态环境局、义乌市生态环境分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浙江工业大学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浙江工商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杭州市环科院

宁波市环科院

金华市环科院

温州市环科院

台州市环科院

浙江省环保集团

浙江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环科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3.《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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