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导则体系,我部决定制修订《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民用机场》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公路建设项目》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9日。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zhb.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 卞华锋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电话:010-66556413
传真:010-66556490
邮箱:tang.yaping@mee.gov.cn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张乾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28号院2号楼迪蒙综合楼
邮编:100012
电话: 010-84757032
传真:010-84757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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