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太原及周边区域(1+30)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座谈会。根据《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建立重点区域联防联控机制的要求,我省参照国家改善首都北京环境空气质量的模式,以太原市为中心,实施以“承载力定发展”的区域大气污染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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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联防联控捍卫“山西蓝”

2019-09-23 10:22 来源: 山西青年报

9月20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太原及周边区域(1+30)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座谈会。根据《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建立重点区域联防联控机制的要求,我省参照国家改善首都北京环境空气质量的模式,以太原市为中心,实施以“承载力定发展”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措施。

当天上午,太原、忻州、吕梁、晋中、阳泉、临汾、运城市政府分管负责人、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及“1+30”区域内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悉数到场参会。

打造“1+30”生态新区域

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日前下发了《太原及周边区域(1+30)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方案》,该方案的实施范围包括太原市全区域,忻州市忻府区、原平市、定襄县,吕梁市孝义市、汾阳市、文水县、交城县,晋中市榆次区、太谷县、祁县、平遥县、介休市、灵石县、寿阳县,阳泉市城区、郊区、矿区、平定县、盂县,临汾市尧都区、霍州市、洪洞县、襄汾县、曲沃县、侯马市,运城市盐湖区、河津市、新绛县、稷山县、闻喜县(简称为“1+30”区域)。

“实施太原及周边区域(1+30)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既是统一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标准,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重大抓手;更是落实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部盆地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战略,同步调推进、整改性治理、全局性改善我省生态环境质量的重大举措。”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潘贤掌在座谈会上表示,联防联控,大家都能共享“红利”,都可从中受益,都应积极参与。联防联控实施范围的确定是建立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了太原及周边区域地形气象、区域间污染物传输贡献及污染状况等因素。要树立全局意识、系统思维,把区域联防联控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与协同推进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整改工作联系起来,顺应发展大势,立足高位推动,步调一致、整体联动,集成作战、协同发力,把“1+30”区域真正打造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充满活力的新区域。

重在联合五招致胜

潘贤掌要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在联合,要在协同。要强化政策机制,借力区域联防联控,在更大范围、更宽视野、更深层次来推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改善。一要加强联防联控组织领导。省里已经成立“1+30”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领导组。各市县要加强对区域联防联控的组织领导,形成上下一心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二要强化区域政策统筹和信息共享。全面加快空气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控、环境执法、环境应急等信息共享。“1+30”区域产能置换建设项目实行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会商,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生态环境部门应在审批前征求相邻市县生态环境部门意见。三要实行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制度。建立健全区域空气质量监测预测预报体系,做好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和分析研判,统一区域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联动要求。四要开展区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先进监测技术,加密对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五要实行优势专家团队跟踪研究。借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经验,按照“环保管家”的模式,组建“1+30”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一县一策”专家团队,依托山西省大气污染控制院士工作站,发挥好高端科研人才的引领作用,开展跟踪研究工作,集中优势力量解决“1+30”区域内不同县(市、区)的大气污染问题。

座谈会上,潘贤掌还对做好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以及持续抓好全省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等进行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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