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5 月)根据《江苏省 2019 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苏水治办〔2019〕2 号),2019 年全省共对 130 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其中地表水水源地 116 个,地下水水源地 14 个,均每月开展监测。5月份,全省开展监测的12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122个达标,达标率为96.8%。
一、监测情况
5 月份,实际监测 126 个水源地,其中地表水水源地 11个,地下水水源地 11 个。徐州市贾汪区地下水水源地、灌南县地下水应急水源地、涟水县军民地下水水源地因封井无法监测,盱眙县淮河河桥水源地尚未建成。
(一)监测点位
地表水水源: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 100 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水厂在同一河流有多个取水口,可在最上游 100 米处设置监测断面;湖库型水源原则上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在每个水源取水口周边 100 米处设置 1 个监测位进行采样。河流及湖、库采样深度为水面下 0.5 米处。
地下水水源:具备采样条件的,在抽水井采样。如不具备采样条件,在自来水厂的汇水区(加氯前)采样。
(二)监测项目
地表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 1 的基本项目(23 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 2 的补充项目(5 项),以及表 3 的优选特定项目33 项(见苏环办〔2012〕384 号文),共 61 项;湖库型水源地加测透明度、叶绿素 a。
地下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 1 中的 39 项(放射性α,β除外)(见总站水字〔2019〕49 号)。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一)地表水水源
地表水(河流型或湖泊、水库型)水源地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均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评价指标包括表 1 的基本项目(河流型水源地水温、化学需氧量、总氮和粪大肠菌群不参与评价,湖库型水源水温、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和粪大肠菌群不参与评价),表 2 补充项目和表 3 特定项目中的 33 项。
(二)地下水水源
地下水水源地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进行评价,评价项目共 37 项,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一)总体情况
5 月份,全省开展监测的 126 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122 个达标,达标率为 96.8%。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见图 1,水质达标情况统计见附表。
图 1 2019 年 5 月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二)地表水水源
5 月份,实际监测的 115 个地表水水源地中,有 111 达标,达标率为 96.5%,4 个超标水源地分别为江宁区赵村水库应急水源地、金坛区长荡湖涑渎水源地、武进区滆湖应水源地和海安县新通扬运河三里闸应急水源地。
(三)地下水水源
5 月份,实际监测的 11 个地下水水源地均达标,达标为 100%。
备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生活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生活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附表
2019 年 5 月江苏省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注:pH 值不评价超标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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