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说:以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核心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为例,阐述系统结合上位规划要求以及核心区实际需求,针对性制定海绵城市建设方案,为类似片区实施方案的编制提供借鉴。
目前,国家及各省都出台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的规定或技术导则,但对于海绵城市建设分区层面建设实施方案的编制,还没有相关的规定。各地在编制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有的仅对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中规定的指标进行分解,忽略片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造成指标难以落实或落实后并不能解决片区实际问题;有的只对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进行分解,致使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变成了低影响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达不到统筹解决片区涉水问题的目的。本文以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核心区海绵城市实施方案编制为例,探索如何在全面分析涉水需求的基础上,结合片区特点,分解、细化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指标,引导核心区的开发建设。
1 项目区域
1.1 基本情况
徐圩新区核心区为新建区域,是连云港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也是连云港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划分的30个海绵建设管控分区之一。核心区三面环河,一面邻海,总面积9.2km²,现状用地以盐田为主,现状高程2.5~3.0m。规划为徐圩新区产业配套区,用地以金融、商务、居住及商业用地为主,规划高程3.62m,规划及现状水面率均为6.4%。
1.2 水文地质
项目区域为湿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4℃。经统计近30年降雨资料(1985~2014年),结果表明,平均降雨量为867.5mm,但不均匀。不论从场次降雨的时间分布、大小分布,还是单场雨的雨强分布,不均性非常明显,对区域排水防涝、雨水总量控制、调蓄利用都较为不利。区域地质表层为粘土,其下为约14m厚淤泥层,地下水埋深1.0~2.5m,土壤渗透系数约1.9×10-8m/s,不利于雨水的直接下渗。
1.3 区域建设情况
区域内路网、水系、绿带及配套市政管网基本已建成,地块开发强度降低,已建、在建的项目只占总面积13.5%,片区建设情况如图1所示。
2 连云港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要求
根据《连云港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年),核心区各项建设指标见表1。
3 综合评价
3.1 水安全评价
核心区水安全含防洪防潮、排水防涝2种体系。
3.1.1 防洪防潮
徐圩新区核心区周边及内部没有防洪河道,不存在防洪问题,防潮依靠东侧海堤,已达规划标准。
3.1.2 排水防涝
根据《徐圩新区防洪除涝规划》(2009~2030年),核心区排水防涝体系由区内防涝水系(刘圩河、张圩河、篙东河、云湖)、雨水管网构成。水系设计标准为30年一遇,均与东侧黄海相通,穿越海堤处设挡潮闸,平时自排入海,海潮顶托时,关闭挡潮闸,由徐圩新区2座防涝泵站(规模100m³/s)抽排入海,常水位1.6m,最高控制水位2.4m。雨水管道设计标准为2年一遇,就近排入水系。
采用InfoworksICM软件,构建区域内涝风险评估模型,其中,道路及排水管网信息来自实测资料,地面标高分现状标高及规划标高2种情况;采用24h雨型,重现期采用30年一遇,河道采用最高控制水位。评估结果表明,现状内涝情况比较明显,积水深度超过15cm,积水时间超过1h的内涝点共3处。当片区按控规要求,地坪标高抬高至3.62m时,涝水点明显减少,且积水深度均不超过15cm,但所需土方量约305万m³,投资约2.4亿元。目前,徐圩新区建设过程中,已经出现土方紧缺的状况,按规划标高执行难度较大。
3.2 水环境评价
核心区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无点源污染;由于开发强度低,面源污染以市政道路路面径流为主,污染量较少。目前,核心区的水系水质基本稳定在地表水Ⅳ类标准。按原控制性详规开发完成后,COD、SS等面源污染因子将显著增加,参考国内类似城市研究成果,COD增量560t/年,SS增量900t/年。
3.3 水生态评价
(1)地块径流总量控制。核心区目前开发强度低,地块综合年雨量径流约0.28,按原控规开发完成后,地块综合年雨量径流系数将达0.55,达不到海绵专项规划75%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要求。
(2)生态驳岸率。核心区水系均为2010年后建设,全部采用了生态驳岸,生态驳岸率达100%。
3.4 水资源评价
核心区用水主要由徐圩新区水厂供给,现状用水量约2000m³/d,规划用水量约7.2万m³/d。核心区是江苏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区,目前已建建筑内雨水回收利用率约0.5%,达不到海绵城市专项规划4%利用率要求。
通过综合评价发现,对于核心区的水安全指标落实,主要应解决场地的控规标高对土方巨大需求量和现实土源紧缺的矛盾,这个矛盾在整个徐圩新区乃至沿海(江)圩区普遍存在,如能解决,将起到积极的引领示范作用。对于核心区的水环境、水生态指标落实,主要应解决核心区按控规开发完成后,带来的面源污染增加及雨水径流量增大的问题。对于核心区水资源目标落实,主要应分析区内不同类别的用水量组成,在此基础上适当扩大雨水利用规模。
4 实施方案
4.1 水安全
首先优化核心区竖向设计。以地块不产生内涝点为标准,运用排水防涝评估模型,模拟各控规地块的竖向标高,将核心区竖向规划由统一的3.62m调整到3.27~3.62m,可节约土方100万m³。由于核心区路网已按控规标高建成,高程优化后,需对部分道路下雨水管网进行调整,以便与地块排水管网衔接。经核查,需调整的雨水管数量不多,基本处于靠近水系、地块标高调整后较低区域,大多通过增加横过道路雨水干管即可解决。
4.2 水环境、水生态
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SS削减率(45%)指标分解到控规地块,作为设计方案审批的控制性指标。具体分解过程中,对已建设的地块,以现状地块特性为依据;对已设计未建设地块,以设计总平面图为依据;对尚未开发的地块,以核心区控制性详规的为依据,充分考虑地块的建筑密度、各种下垫面的比例、用地潜力等因素,使控制性指标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具体指标见表2。按表2进行开发建设,核心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75.3%,预计可削减SS495t/年,COD305t/年。
4.3 水资源
根据核心区控制性详规,核心区用水主要由徐圩水厂供给,用水量组成见表3。雨水回用主要为浇洒绿地,冲洗道路等用途,这部分总用水量为5600m³/d。考虑到降雨的不均性,其中3000m³/d采用雨水回用。雨水替代城市供水比例达4.98%,满足海绵专项规划的4%要求。
5 结论
(1)在海绵城市实施方案编制层面,可以有多重途径落实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指标,但最重要的是要和区域的实际需求相结合。
(2)对于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编制完成的新建区域,从海绵城市建设的角度对控制性详规进行评估非常重要,不仅要评估在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方面可能产生的问题,还应评估控规的可达性。如果按控规建设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但实施难度较大,应在实施方案中提出解决办法。
原标题: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探索——以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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