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财政部公布《中央财政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2022年绩效评价结果》,绩效评价等级为A的城市13个,绩效评价等级为B的城市26个,绩效评价等级为C的城市6个。
中央财政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2022年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中央财政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财办建〔2021〕5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财政部近期组织专家对2022年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具体结果如下:
1.绩效评价等级为A的城市13个(排名不分先后,下同)。
福建龙岩、江苏无锡、山西长治、福建南平、江西鹰潭、四川泸州、福建漳州、浙江金华、江苏昆山、广东中山、四川广安、云南昆明、山西晋城。
2.绩效评价等级为B的城市26个。
浙江杭州、广东广州、湖北孝感、河南信阳、河北唐山、江苏宿迁、湖南岳阳、吉林四平、山东潍坊、陕西铜川、安徽马鞍山、广东汕头、江西南昌、辽宁沈阳、河北秦皇岛、四川广元、河南开封、安徽芜湖、湖南株洲、宁夏银川、贵州安顺、湖北宜昌、山东烟台、广西桂林、陕西渭南、吉林松原。
3.绩效评价等级为C的城市6个。
新疆乌鲁木齐、甘肃天水、黑龙江大庆、甘肃平凉、青海格尔木、内蒙古呼和浩特。
请相关城市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规范资金管理,提升示范效果和资金效益。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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