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山东济宁市人民政府获悉,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城区2016年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容如下: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宁市城区2016年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任城区、兖州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济宁市城区2016年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济宁市城区2016年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有序推进济宁市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结合2016年济宁市城区城市建设计划,坚持规划引领、科学示范、尊重自然、因地制宜基本原则,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统筹推进城区水系、园林绿地、道路交通、建筑小区建设,率先实施一批城区成本低、见效快、维护方便、有济宁特色的海绵城市试点项目建设,保障各项工程建设严格贯穿海绵城市建设理念。
二、实施内容
(一)建筑及小区。2016年度新建建筑及住宅小区要按照低影响开发要求规划建设雨水系统,推广建筑雨水收集利用和屋顶绿化技术。小区室外步行道、停车场应采取透水铺装。鼓励住宅小区绿地采用雨水花园等形式规划建设蓄存雨水的景观水体或相应设施。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要落实海绵型住宅区建设要求,在城市低洼易淹易涝区和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要同步考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与排水设施能力建设。机关、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交通场站和商业综合体等各类大型公共项目建设,要率先践行生态优先的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有条件的要建设雨水收集、蓄存和利用设施。
(二)水系治理。强化城区河道整治力度,通过建设拦水坝、谷坊、生态缓坡、湿地公园等措施,增加河道渗漏调蓄能力。实施河道清淤工程,增加河道排放能力,改善河道水质,提升河道水体景观。加快改造既有老旧供水管网,降低供水漏失率,提高供水保障能力,结合道路新、改建同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力度。
(三)道路及广场绿地。2016年城区新、改建市政道路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等均要落实低影响开发理念及控制目标,实施人行道、附属停车场及广场的透水铺装,合理设置道路横断面,适当建设下沉式绿化带及雨水调蓄池等,增大地表水渗入量,最大限度发挥道路集水功能。要结合公园绿地建设和改造,建设下沉式绿地和植草沟,实施透水生态铺装,提升绿地汇聚雨水、蓄洪排涝、补充地下水等功能。实施街头绿地、游园和道路等绿地改造提升工程,增加乔灌木栽植量,丰富植物配置,完善景观设置。
三、具体分工
(一)市直海绵城市项目。
1.水系治理:泗河综合开发治理工程、济宁城区引水入城工程、城区小洸河整治及小洸河直排口封堵工程、洸府河(太白楼路—济邹路南橡胶坝)景观带建设工程、城区河道整体提升工程。(责任部门: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任城区、兖州区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管委会)
2.海绵型道路:红星路西延工程(设计)、常青路西延工程(设计)、济邹路升级改造工程、琵琶山路提升工程、吴泰闸路升级改造工程(设计)、城际快速路规划设计。(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任城区、兖州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
3.海绵型城市绿地与公园:西郊苗圃、南郊动植物园升级改造工程规划设计。(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
(二)任城区负责实施的海绵城市项目。
1.海绵型建筑及小区:液压件厂片区、西红庙片区、八里庙片区、大三角片区等7处棚户区改造项目,济宁第十中学、济宁第十二中学等6所中小学的新型绿色校园工程项目。
2.水系治理:南跃进沟水系治理项目、平原水库项目,火炬路、解放路等雨污分流项目。
3.海绵型道路:火炬路北延工程、任兴路东延工程、长虹路及复兴街西延等新建道路工程,吕公堂街、水产路、英华路等道路提升工程,任城大道、金宇路、太白楼路绿化升级工程设计及标准段提升建设。
4.海绵型城市绿地与公园:苇子河休闲广场工程、府河绿地休闲广场工程;结合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城区广泛实施小街头游园、小公共停车场、小公共绿地及小休闲广场建设,主要包括六画舫绿地、谢营三角绿地等19处。
(三)兖州区负责实施的海绵城市项目。
1.水系治理:西护城河河道整治工程、视清障情况适时启动南护城河河道整治工程和大安河河道开挖及景观建设工程。
2.海绵型道路:荆州路北延工程、西护城河路及南护城河路建设工程。
3.海绵型城市绿地与公园:府后公园。
(四)济宁高新区负责实施的海绵城市项目。
1.海绵型道路:红星路东延工程、崇礼路道路工程、任城大道东延绿化工程、瑞园路绿化提升工程、海川路绿化提升工程。
2.海绵型城市绿地与公园:廖沟河湿地公园三期海绵型公园建设。
(五)太白湖新区负责实施的海绵城市项目。
1.海绵型建筑及小区:鸿顺观邸开发项目、西南片区开发二期项目。
2.水系治理:北湖湾绿化工程、北湖新运河绿化工程、新河绿化工程、老运河南段(济宁大道至太白湖路)绿化工程、梁济运河东岸绿化工程、景区老运河水质净化人工湿地工程,1#雨水泵站、2#泵站、3#泵站、6#雨水泵站、7#雨水泵站建设工程。
3.海绵型道路:太白湖路绿化工程、会通路南段(原农场路)道路工程、奥体路东段(原知音路)道路工程。
4.海绵型城市绿地与公园:市民广场绿化工程2016年完成建设方案和海绵型施工设计,山东理工职业学院绿化工程、济宁医学院绿化工程完成海绵型城市升级改造。
(六)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实施的海绵城市项目。
1.海绵型道路:嘉丰路工程、恒祥路工程、嘉义路工程、嘉城路北延工程、吉祥路东延工程、瑞祥路东延工程、嘉河路改建工程,润祥路、嘉合路、嘉美路等道路绿化工程及嘉新路、嘉兴路、嘉丰路与呈祥大道节点绿化工程。
2.海绵型城市绿地与公园: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景观公园建设工程。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协调督导力度。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建设,抓好典型示范,把海绵城市建设提上重要日程。市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做好统筹协调,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落实建设任务。市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组织专家组对城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指导,督促指导各区做好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二)完善管控制度体系。2016年开工建设的道路、园林绿化、水系治理、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项目要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进行设计、施工。设计单位要按照海绵城市技术指南做好项目设计,从源头上确保项目建设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城乡规划部门要将建筑与小区、城区道路及园林绿地的雨水收集利用、可渗透面积、蓝线划定与保护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作为城市规划许可的前置条件,发改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查、初步设计评审和施工图审查等阶段要审查海绵城市指标是否达标,并将海绵城市指标作为工程各阶段许可审批的基础材料;要加强项目施工和竣工验收监管,将低影响开发雨水设施纳入施工监理范围和竣工验收重点内容,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应当写明海绵城市相关工程措施的落实情况,提交备案机关。凡不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实施的项目不得参与各类评奖。
(三)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各区要在年度财政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中优先安排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并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要积极推广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建设、运营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住建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下发《关于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明确农发行为重点合作银行,各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对确定的建设项目,落实承贷主体,并组织承贷主体主动积极向农发行各分行提供项目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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