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山东省“回头看”期间,共转办信访件4881件,其中转交菏泽市68 件,占全省1.39%,在各地市中最少。此前,中央环保督察组于2017年对山东省督察期间,共转办信访件8170 件,其中转交菏泽市108 件,占全省1.32%,在各地市中也是最少。
作为山东省人口数量排名第二的城市,菏泽市两次收到的信访件在全省均为最少,其背后,是全市党政同责、攻坚治污的决心,是部门联动、聚拢成拳的努力。
近年来,菏泽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不断加大治理力度,掀起集中整治全市突出环境问题的“环保风暴”,打响治污攻坚战,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加强源头治理 打造治气大格局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菏泽市先后出台《菏泽市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大气污染防治划定时间表和路线图。
菏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调研、督导环保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月至少听取一次环保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开展了3次环境执法检查活动、1次菏泽环保世纪行活动。全市形成党委政府主导、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大格局。
2018年以来,菏泽市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对已完成整治的“散乱污”企业分批次开展“回头看”、后督查。全市3691家清理取缔类“散乱污”企业已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全部取缔到位;622家整改提升类“散乱污”企业中,605家完成整改,17家不能按时完成整改或整改难以达到标准的全部取缔。
为加强工业窑炉污染治理和燃煤锅炉整治,菏泽市对全市工业窑炉进行拉网式排查,对现存316台工业窑炉分类别、分行业建立管理台账清单,分类提出整改要求。对已经关停、取缔的294台工业炉窑(全部为砖瓦窑),建立关停取缔管理台账,加强日常管理,严防死灰复燃;对已完成淘汰任务的7993台燃煤小锅炉,组织多轮“回头看”检查。启动全市55台10蒸吨以上、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出台奖励办法,用财政补贴政策鼓励企业提前淘汰。
菏泽市深化工业源污染治理,完成巨野县山东铁雄新沙有限公司一期、二期工程240万吨/年脱硫改造和焦化行业脱硝改造,争取尽早完成列入国家冬防方案的11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同时推进排污许可管理,完成陶瓷、再生金属等工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围绕扬尘治理,菏泽市不断强化工地扬尘环境监管,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建筑、拆迁工地严格落实“7个100%”、“5个100%”扬尘治理措施。严格落实“路长制”,提升道路扬尘治理水平。
在重污染天气应对方面,菏泽市修订了《菏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建立包括829家工业企业、368家建筑工地在内的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做到“一企一策、一工地一策”。
据菏泽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善甲介绍:2018年,菏泽市SO2、NO2、PM10、PM2.5四项指标平均浓度同比分别改善36.4%、0%、7.0%、18.3%,PM2.5改善幅度列全省各市第一位;空气优良天数191天,同比增加24天,增加天数全省第一;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提升治污能力 改善流域环境
为改善辖区水环境,菏泽市不断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完善治污配套设施,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在2017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6万吨/日的基础上,2018年菏泽市又督促各县区新、扩建17座污水处理厂,计划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5.7万吨/日,总投资12.98亿元。截至目前,已建成10座,其余7座正在积极施工,今年上半年将陆续投用。
在污水管网建设方面,菏泽市、县区两级财政共投资7.4亿元,进一步完善市、县城区污水管网,完成铺设471.6公里,超额完成2018年初计划任务。
为保护好饮用水水源地,菏泽市对各县区城镇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保护区划定工作,对保护区内非法排污口、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等依法进行关闭,定期对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开展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和现场督查,坚决杜绝各类可能影响水质的情况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2018年,菏泽市3条主要河流断面水质21项指标均为地表水Ⅳ类水质标准,达到了国家、山东省的约束目标。
严格监管执法 逐级考核问责
为加强污染源监管,菏泽市坚持线上线下结合,实施网格化监管,在全市划分一级监管网格1个、二级网格11个、三级网格176个、四级网格1045个,将辖区内21408个各类污染源全部落实到具体网格、具体责任人,切实做到监管责任无缝隙、全覆盖。
菏泽市建成集市、县区、乡镇于一体,横向打通10多个职能部门,纵向串联市级、11个县区级、168个乡镇级指挥中心以及1045个网格员的一体化智慧环境监管平台,实现线上监控与线下网格化监管体系有机融合,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在线督办、查处整改并上报结果。
在提升环境监测能力方面,菏泽市新建152个乡镇办事处空气自动监测站,实现各站点空气检测数据与市环保局实时传输、互通互动。投资713多万元在国、省干线、城区主要道路设置扬尘在线监测点位68个。
同时,菏泽市全力加大环境执法力度,2018年全市环保部门行政处罚案件数为1509起,罚款8770 万元,比2017年增长59.2%,对环境违法行为起到了强力震慑作用。
为妥善解决环境信访问题,菏泽市环保部门全方位、24小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依法快速转办交办,强化督察督办,全力解决信访问题。2018年,全市共受理环境信访1665件,截至目前,除19件正在按程序办理外,其余已全部按时办结。
围绕打好环保攻坚战,菏泽市依据每月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河流断面水质情况,对各县区进行评价、排名和通报,根据排名情况落实考核制度;将攻坚行动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评价各级工作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菏泽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明确提出对大气污染治理情况进行环保问责。2018年,全市共问责各级党政干部115人,通过层层责任落实,让人人身上有担子、肩上有压力,有力促进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
原标题:水、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菏泽聚拢成拳攻坚治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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