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蓝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出台
2018年5月29日,河北省在全国率先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峰强调开创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新局面。随后,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为全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划出了路线图、时间表。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河北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为细化攻坚任务和举措,河北省先后出台打赢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3个三年行动计划,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初战告捷:蓝天保卫战成效明显,空气质量六年来最好
2018年,河北省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运用压能、减煤、治企、降尘、控车等一套组合拳,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全年PM2.5平均浓度56微克/立方米,比2017年同比下降14%,超额完成“同比下降5%”的年度目标,提前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确定的2019年年度目标任务。全省平均优良天数208天,较2017年增加6天;重度以上污染天数17天,较2017年同期减少12天。
2018年,河北全省全年分别压减炼钢、炼铁、煤炭、焦炭、水泥产能和平板玻璃1229.85万吨、1087万吨、1296万吨、517万吨、313.1万吨、810万重量箱,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81.2万户,减少使用劣质散煤2037.7万吨,淘汰燃煤锅炉6648台13571蒸吨,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1.69万家,淘汰老旧机动车7.46万,全省在建工程5002个全部实施扬尘治理。在全省共建设安装4336个点位“天眼”,秸秆焚烧实现火情报警5分钟交办。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安厅“利剑斩污”等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65万人(次),检查企业23.4万家(次),行政处罚环境违法案件20963件。
三、倾力整改:全力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
2018年5月31日至6月30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河北聚焦反馈意见,实行挂账督办、台账推进、逐级签字、逐一销号、公开公示,确保不折不扣整改到位。截至2018年年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河北省的57个问题中,18个已完成整改,20个取得阶段性成果并达到序时进度要求。
借鉴中央做法,河北省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并实现了“全覆盖”。
四、服务雄安:开展八大专项行动推进白洋淀流域综合整治
2018年,围绕白洋淀及上游流域环境治理,在上一年“洗脸工程”的基础上,河北省组织开展了整治工业企业、入河入淀排污口、“散乱污”企业、纳污坑塘及黑臭水体、河道和农村积存垃圾等八大专项行动,共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13360个,推动了白洋淀水环境质量改善,白洋淀及上游国省考断面Ⅳ类以上水体比例达到50%,同比增加12.5个百分点。
五、超低排放:在全国率先出台钢铁焦化行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
2018年9月,河北省钢铁工业、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两个地方标准出台,达到国内外现行标准的最严水平。在全国率先推进钢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燃煤电厂深度治理,全省228个钢铁行业、61个焦化行业超低排放项目完成改造,火电行业深度治理改造项目完成37个,年可削减二氧化硫7.55万吨、氮氧化物10.19万吨。同时,我省正式实施的生活垃圾填埋和医疗废物焚烧污染新标准,均比国家标准大幅加严。
六、保障民生:在全国率先出台严禁十个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指导意见
2018年9月,河北省大气办印发《河北省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提出,在民生领域环境管理、清洁取暖措施和燃煤锅炉淘汰、机动车限行、环境准入、“散乱污”企业整治、建筑施工工程停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督察执法检查等十个方面严禁“一刀切”。
同时,对重点行业开展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科学制定差别化停限产措施。对实现超低排放、工艺技术先进、运输结构合理、产品优质高端的企业,不予错峰生产;对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不符合现行行业产业政策,或未按期完成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全面停产治理。
七、划定红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开展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
2018年7月,河北省政府发布《河北省生态保护红线》,成为全国首批划定生态红线的省份。全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4.0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0.70%,包括陆域生态功能极重要区、极敏感脆弱区、各类保护地和海洋生态功能区、海洋敏感脆弱区等区域,基本形成了护佑京津、雄安新区和华北平原,优化京津冀区域生态空间安全格局。
2018年10月,河北省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包括太行山燕山生态环境普查整治、海洋生态环境整治、河湖清理、交通干道沿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治等8个专项行动,共排查整治问题50586个,拆除违规建筑面积279.6万平方米,保障了全省生态环境安全。
八、全面覆盖:在全国率先实现乡(镇、街道)环保所全覆盖,全面构建五级监测体系
2018年5月,河北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全省乡(镇、街道)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的通知》,全省2293个乡(镇、街道)于7月底前全部设立环保所,配备人员11262名,实现乡(镇、街道)环保所全覆盖。
同时,河北省初步建成覆盖省市县乡和企业的五级监测网络,实现省级以上开发区、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站、秸秆禁烧红外线监测点全覆盖,入境河流、出境河流、重点湖库、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全覆盖,重点工业污染源和危废管理全流程监管。
九、激励新政:在全国率先推行企业环保“领跑者”制度
2018年6月,河北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联合印发《河北省推行企业环保“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提出,在水泥、钢铁、玻璃、焦化、垃圾发电、碳素生产及供热发电行业内遴选第一批环保“领跑者”企业,每个行业遴选3至5家。通过实行差别化环境政策,入选者可享有支持政策,加快河北省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环境共治: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深入推进
2018年,河北加快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步伐,将环境监测设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和废弃电气电子产品处理设施等四类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并先后集中组织开展了20场环保公众开放活动。目前,全省已有9个设区市、32家单位向公众开放。
原标题:最新公布!2018年度河北省十大生态环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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