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56微克/立方米,其中北大港水库PM2.5年均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加大曝光力度,对典型污染案件将在全区及时曝光……,《滨海新区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正式印发,新区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将确定为“四大”结构调整、深化“五控”治理和应对重污染天气三个层面,累计安排10个方面共72项重点工作。
根据《方案》,2018年,全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56微克/立方米。北大港水库PM2.5年均浓度达到50微克/立方米;杭州道、新河街、东疆、临港PM2.5年均浓度达到52微克/立方米;南疆、中新天津生态城PM2.5年均浓度达到54微克/立方米;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区、茶淀街、塘沽街、大港街、新北街、中塘镇、古林街、高新海洋、海滨街、太平镇、南港、北疆PM2.5年均浓度达到55微克/立方米;中心商务片区、汉沽街、寨上街、北塘街、胡家园街、大沽街PM2.5年均浓度达到56微克/立方米;新城镇、杨家泊镇、小王庄镇PM2.5年均浓度达到57微克/立方米。
累计安排10个方面共72项重点工作,其中:结构优化调整16项,燃煤污染治理3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17项,扬尘污染治理13项,机动车及船舶污染治理18项,新建项目管控1项,重污染天气应对4项。
“散乱污”企业 全面完成集中整治
据了解,新区将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实施“散乱污”企业拆除腾退后土地再利用,建立激励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给予政策倾斜,加快已完成“两断三清”腾退后土地的开发利用,培育工业发展新动力,加快产业结构和规划布局优化升级,助推“腾笼换鸟”。
9月底前实现区域内散煤清零
新区将持续改善能源结构,扎实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确保到2018年9月底前,完成剩余1.5万户农村散煤清洁化治理任务,实现区域内散煤清零任务;深化燃煤设施治理,实施工业煤气发生炉(除制备原料的煤气发生炉外)专项整治,预计2018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拆改,逾期未完成的将依法实施停产整治。
把新区将推进转变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运输方式,加快南港铁路建设;优化城市交通出行结构,加快实施轨道交通建设,打造以轨道交通为骨干、以常规公交为主体的公共交通系统;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实施“两化”搬迁改造
新区将着力优化空间布局,加快实施天津渤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改造;落实天津市园区围城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新区工业园区(聚集区)保留、整合与撤销取缔工作,2018年完成3个工业园区(集聚区)整合工作。
严格管控燃煤污染
滨海新区将严格管控燃煤污染,严格落实超低排放监管,充分发挥全区煤电机组和燃煤锅炉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或特别排放限值的环境效益,依托燃煤设施在线监测全覆盖强化动态监管;深入实施煤质专项整治。
严格管控工业污染
新区将实施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全覆盖。对重点企业严格排污许可证管理,对重点行业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强化治污减排。其中新建项目自3月1日起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火电、钢铁、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行业现有企业以及在用锅炉,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全面推行重点行业企业深度减排工作,按照总体要求取得实质性进展。对全区10套公共煤电机组启动冷凝脱水深度治理,2019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以滨海新区核心区为重点,加快实施全区36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2018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
将全面防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2018年底前实现全区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业企业配套环保设施全覆盖,再完成全区140家餐饮企业油烟治理。
新区还将科学安排建成区建筑墙体涂刷装饰、道路设施喷涂、市政道路划线、交通标线施划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时间,5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每日10时至17时日照强烈时段,原则上禁止开展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行为。将坚持深化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和运输,采暖季对重点行业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艺环节和生产车间实行差异化错峰生产,对钢铁、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秋冬季错峰运输,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
严格落实“七个百分之百”污染防控
新区将强化施工扬尘管控,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渣土)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达标排放“七个百分之百”污染防控措施,滨海新区核心区施工工地实现智能渣土车辆运输全覆盖。对违规排污或污染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严格依法上限处罚。将强化全区共769块裸地治理;严控烟花爆竹禁放,全区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严查机动车环境违法行为
在严格管控机动车及船舶污染方面,滨海新区将严格管控、严厉查处超标排放行为。持续推进老旧车淘汰,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严厉打击未按规范检测和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强化环保、公安、交通运输联合执法,实行“环保取证、公安处罚”机制,严查机动车环境违法行为。
将持续完善遥感监测及网络平台,利用遥感检测等技术筛查机动车不少于10万辆;减少机动车怠速尾气排放;深化港口船舶大气污染防治,严厉打击使用不达标燃油行为, 2018年,天津港口将新增4个集装箱泊位,具备提供岸电能力,新增2个5万吨级以上干散货泊位,具备提供岸电能力等。
严格新建项目环保准入
此外,滨海新区还将严格新建项目环保准入,坚持对新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新、改、扩建项目所需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倍量替代,其中改扩建项目原则上由企业内部挖潜,自身平衡解决。
健全跨区域集疏港联动机制
新区将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完成新区2018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和区域联动;健全跨区域集疏港联动机制,如遇重污染天气二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实施天津港集疏运车辆管控措施,严格落实集疏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除外)要求。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