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韶山市禁烧巡查人员在银田镇南村村塘心组附近发现,一处农田内正在焚烧秸秆,浓烟四起,巡查人员随即上前及时将火扑灭。经调查,银田镇环保站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严肃教育,并处以500元罚款。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银田镇就此次案件启动了问责约谈机制,由镇长对南村村蓝天保卫战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南村村相关工作人员在全镇予以通报批评。
自《2018年韶山市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下发以来,韶山市各乡镇、园区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3月以来至5月中旬,韶山市环保部门共查处违法企业7家,行政处罚79.36万元;住建部门共检查工地20家,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单3份,限期整改通知单10份,5个扬尘问题得到整改;城管部门共处罚渣土运输2家,建筑工地1家,行政处罚1.05万元,扣押违法渣土运输车辆10台次,下达整改、停工整改通知单10份;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强化烟花鞭炮禁燃工作,行政处罚2起,罚款400元。
面对依旧严峻的环境形势,韶山市将严格落实主体和监管责任,继续做好秸秆、垃圾禁烧以及建筑工地降尘、裸露黄土绿化覆盖、渣土运输降尘、交通干道洒水保洁、餐饮无烟示范街建设等工作,坚决打赢这场蓝天保卫战。
原标题:韶山市:狠抓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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