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河南省环保厅了解到,10月份,全省生态补偿中支偿金额共2247.1万元,得补金额共2013.7万元。综合大气和水两项生态补偿,支偿金额最多的是洛阳市345万元,得补金额最多的是许昌市183万元。
生态补偿金奖罚有度
据介绍,省委省政府及各地对我省开展的按月生态补偿高度重视,通过按月实施生态补偿,推动全省环境治理,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的支偿和得补直接关系到各地的财政收支,有的省辖市也采取了层层补偿的办法,按照省的生态补偿办法按月层层实施生态补偿。
据了解,在空气质量方面,我省9市5县支偿1509.1万元,9市5县得补1325.7万元。18个省辖市中,有9个市没有完成当月既定目标,其中焦作市支偿350万元,新乡市支偿275万元,安阳市支偿175万元;9个市获得得补金额,其中南阳市得补437.5万元,信阳市得补172.5万元,许昌市得补123万元。在10个省直管县(市)中,支偿和得补最多的分别是长垣和固始,金额分别为81万元、56.4万元。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我省6市1县支偿738万元,11市3县得补688万元。在省辖市中,共有6个市进行生态支偿,其中南阳市280万元、洛阳市200万元、信阳市160万元。得补的共有11个市,其中驻马店市110万元、郑州市100万元。
生态补偿机制简介
生态补偿(Eco-compensation)是以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服务为目的,以经济手段为主调节相关者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更详细地说,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运用政府和市场手段,调节生态保护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关系的公共制度。
生态补偿应包括以下几方面主要内容:一是对生态系统本身保护(恢复)或破坏的成本进行补偿;二是通过经济手段将经济效益的外部性内部化;三是对个人或区域保护生态系统和环境的投入或放弃发展机会的损失的经济补偿;四是对具有重大生态价值的区域或对象进行保护性投入。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是以内化外部成本为原则,对保护行为的外部经济性的补偿依据是保护者为改善生态服务功能所付出的额外的保护与相关建设成本和为此而牺牲的发展机会成本;对破坏行为的外部不经济性的补偿依据是恢复生态服务功能的成本和因破坏行为造成的被补偿者发展机会成本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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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河南省公布10月份生态补偿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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