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政法司司长别涛26日指出,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最近几年较突出,现在监管执法力度加大让企业感受到压力,试图在数据上作假,掩盖真相,逃避应该承担的成本,规避法律的制裁;这次司法解释针对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的行为,规定、增补了专门的定罪量刑标准,解决了监测数据作假的认定难、处罚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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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监管执法力度加大 部分企业环境监测数据作假

2016-12-26 14:30 来源: 中新网

环保部政法司司长别涛26日指出,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最近几年较突出,现在监管执法力度加大让企业感受到压力,试图在数据上作假,掩盖真相,逃避应该承担的成本,规避法律的制裁;这次司法解释针对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的行为,规定、增补了专门的定罪量刑标准,解决了监测数据作假的认定难、处罚软、制裁不力的突出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会今日举行。有记者问:“《解释》规定了相应的定罪量刑的标准,环保部对此有何评价?”

别涛表示,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最近几年表现比较突出,客观的原因可能是现在监管执法包括司法打击力度加大了,企业感受到了压力,试图在数据上作假,掩盖真相,逃避应该承担的成本,规避法律的制裁。所以这次司法解释根据这种情况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他介绍,环保部门一直高度重视监测数据的质量监控和管理,把环境监测作为环境监管的一个线索、“哨兵”,一个基础,努力采取各种措施,严厉打击数据的弄虚作假,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2014年修改之后的环保法专门针对环境监测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针对数据弄虚作假的规定了严厉的行政处罚,包括首次引入行政拘留。有关领导指使篡改、伪造检测数据的行为也要实施严厉打击。

他指出,从环境犯罪角度来说,司法解释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针对企业污染源的数据作假问题。目前全国已经建成了由中央、省、市三级,有350多个污染源的的监控中心,还有10257个国控重点企业组成的国家监控网络体系。这些重点源的重点监控系统,要求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弄虚作假的依法追责,确保污染源的监控体系能够发挥“哨兵”的作用。实践中这些企业的污染源的数据弄虚作假的问题时有发生,对这类的情况,环保部门一直是坚持零容忍,努力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一起。重大的问题要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查处,要让弄虚作假者付出沉重的代价。2015年新环保法生效实施以来,环保部向社会公开通报了23件数据弄虚作假的典型案件,依法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刑事和行政拘留处罚相关责任人35人。地方各级环保部门也加大了查处力度,有一部分地方在这方面做了很好的探索,例如山东,从2013年以来,山东省环保厅共查处破坏干扰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的企业33家,其中有16起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他称,此外,还有一类是面源的环境质量监测问题。现在全国在338个县级地级以上城市建成了总共大气和水,环保部有两套监控网络,大气方面是布点了1436个国控环境空气重点监控点位,有2767个国控水环境质量的监测断面,并不断加大在监管和巡查力度上。今年以来,国家在推行环境监测体制的改革,1436个国控的环境空气监测点位的监测事权已经上受国家。如果地方弄虚作假,性质非常恶劣,环保部将严惩不贷。环保部也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相关机构做专业化运营管理。 从实际情况来看,国控的重点监测点位,数据整体还比较客观,基本能够真实反映当地的环境质量。但是也还存在着一些不足的问题,比如点位布置不够严密,传输方面还有一些技术问题。特别是存在一些因人为因素造成破坏的情况,故意堵塞采样口,人为修改参数,导致数据失真。西安的几个例子就非常恶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环保部每年发文通报检查结果,要求地方认真整改,并报送整改结果。对疑似受到人为干扰的这些问题,环保部会约谈当地政府负责人和省一级的环保部门负责人,依法严肃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直接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他强调,这次司法解释针对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的行为,规定、增补了专门的定罪量刑标准,解决了目前困扰环保部门多年的监测数据作假的认定难、处罚软、制裁不力的突出问题,必将大大提升法律的威慑力,环保部门非常赞赏,并将配合、支持打击数据弄虚作假的问题。环保部将抓住这次司法修改的契机,加强宣传培训,对于数据弄虚作假的地方政府、企业、专业化运营机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起到足够的震慑和威慑作用,也欢迎媒体举报、监督。

延伸阅读:

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两高明确环境影响评价造假的刑事责任追究问题

原标题:官方:监管执法力度加大 部分企业环境监测数据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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