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饮用水安全问题,修正案草案将从制度上予以强化,保障饮用水安全。
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介绍,草案强化了饮用水安全保障制度。在现行法律规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了以下内容:一是开展饮用水水源污染风险调查评估,筛查可能存在的污染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二是规定单一水源供水的城市,应当建设应急水源或者备用水源,或者开展区域联网供水;三是规定有条件的地区要发展规模集中供水,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四是强化饮用水供水单位责任,保证供水水质达标,不达标的要对供水单位进行处罚;五是加强饮用水水质监测,有关信息要向社会公开;六是加强饮用水安全应急管理。
原标题:我国拟修法 强化饮用水安全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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