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昂的污水处理成本,使得一些污水处理厂陷入了困境。据一位颇有经验的污水处理厂厂长分析,不计管道维护投资,污水处理厂常规的处理费用为1.1~1.2元/吨。而平均污水处理费收入仅为0.79元/吨,其间的差距使得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营遭遇瓶颈,这也是我国水业市场亟需解决的难题。
近年来,地处三江之源的青海省在各州县建成了一批污水处理厂,却出现了“有钱建厂、没钱运营”等欠发达地区的共性难题。该省探索通过政府财政兜底的方式保障其正常运转,但业内认为,这并非一劳永逸,诸多难题仍待解,亟须综合施策妥善处理。
被誉为“中华水塔”的青海,是我国重要的水源涵养区,被列入国家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生态地位十分重要和特殊。截至2015年,青海污水处理厂数量从“十二五”前的13座增长至52座,基本实现了“县县有污水处理厂”的目标。
环保项目“三分建,七分管”。此前青海省政府曾明确要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资金主要以市县政府投入为主。对此,不少基层干部反映,项目建设勉强可以想办法腾出钱来,但建成投运之后的日常维护、运转经费捉襟见肘。
在位于黄河沿岸的化隆县,住房建设与规划局党委书记于海泉介绍,除了已使用的县城污水处理厂,群科新区日处理能力4000吨的污水处理厂也已基本建好,总投资3633万元,其中地方需配套1450万元,由于财政匮乏,已欠施工单位1000多万元,准备通过银行贷款的方法解决。
而陷入困境的污水处理厂,不仅在青海。在2016年9月江苏省环保厅发布的2015年国控重点企业环保信用等级等级最差的红色、黑色污染企业中,有超过一半为污水处理厂。南京市两家被评为红色等级的污染企业,全部都是污水处理厂。在之前环保部门定期发布的国控重点企业在线监控数据中,污染物排放超标的企业名单中,污水处理厂占大多数,一些污水处理厂甚至每个月上榜。
南京市环保局相关处室人士介绍,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超标是其造成污染的主要原因。“在监测中可以发现,不少污水处理厂总磷、总氮、氨氮、固体悬浮物等指标都会超标,有的单项超标就可以达到4倍。”这就是说,污水得不到完全处理就被排放了。
按照我国对于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的标准,最高等级的一级A标准中,化学需氧量是低于50毫克/升,PH值为6~9,而对照地表水最差的劣5类水的标准,和一级A标准一样。“这也就意味着,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置过的废水,哪怕是达到最高标准,排出来也是劣五类水。”某市环保局的一位人士指出。
更为值得注意的是,生活污水处理厂治污反致污与其深陷资金困境不无关系。通常,污水处理费涵盖在居民自来水费中,上缴地方财政。政府直接投资运营的污水处理厂每年根据运营情况申报所需费用。由政府采取PPP模式运营的污水处理厂,则由地方政府按照既定合同拨付费用。
然而事实是,一些地方政府拖欠污水处理费成了“家常便饭”。曾经,陕西咸阳市东郊、西郊和南郊3个污水处理厂被拖欠费用累计达5000万元以上。2014年5月,环境执法局再次到咸阳检查,结果“地方政府仍在拖欠企业当年污水处理费”。
污水处理费长期拖欠,由此带来的结果显而易见。部分污水处理厂因为运行经费不足,设备无力更新维护,功能参数降低导致维修费用和单位电耗增加,只能低负荷运转甚至停运。
具体来看,“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地方花不起那么多钱,所以导致了偷工减料的上一些设施。技术方面,一级A标准本身运行是不稳定的,这样就会造成一些关键性指标超标,例如在北方冬季,总氮可能会超标。”某水务集团技术总监说。一方面是地方财政对污水处理费用的支付资金短缺,一方面是污水处理厂排放不达标形成的“妖魔化”。那么,这样的问题该如何破解?
如果污水处理厂提标势在必行,确定相应的调价机制则显得更为迫切。考虑到地方政府承受力,确立一定的调价机制对于提标后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十分必要。
“一种污水处理先进技术,对企业来讲可能很好,但是对全局未必适用。要分别考虑不同地方的水质改善需求,不能搞一刀切。国家标准首要是保全国污水处理底线技术;地方标准和排污许可证,则可以解决不同地方的特殊问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夏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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