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安徽宿马园区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及尾水净化工程(EPC+O)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总投资(合同估算价):944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不含土地费)75364.33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宿马园区北部污水厂扩建工程、中水回用工程及企业专项管网工程三个子项工程(1)宿马园区北部污水厂扩建工程:规划总规模为6万m³/d,一期工程规模4.5万m³/d。(2)中水回用工程:总规模为7.5万m³/d,其中土建工程按照7.5万m³/d一次性建设完成,设备规模为4.5万m³/d,膜车间及水池土建按7.5万吨土建一次性建成,设备按一期4.5万m³/d安装,中水回用工程产生的浓水经混凝沉淀后与扩建工程污水混合后处理,达标排放。(3)企业专项管网工程:DN350~DN900压力管道约5.5km,主要包括宿州山鹰排水压力专管(DN900,2.5km)和宿马园区污水厂供至宿州山鹰的中水压力专管(DN900,2.5km);供至泰盛纸业DN350中水压力专管500m。
宿马园区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及尾水净化工程(EPC+O)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项目编号:EP-SZGC2024017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马园区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及尾水净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经济发展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宿马经发【2023】0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州宿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宿州宿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宿马园区。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宿马园区北部污水厂扩建工程、中水回用工程及企业专项管网工程三个子项工程。(1)宿马园区北部污水厂扩建工程:规划总规模为6万m³/d,一期工程规模4.5万m³/d。(2)中水回用工程:总规模为7.5万m³/d,其中土建工程按照7.5万m³/d一次性建设完成,设备规模为4.5万m³/d。膜车间及水池土建按7.5万吨土建一次性建成,设备按一期4.5万m³/d安装。中水回用工程产生的浓水经混凝沉淀后与扩建工程污水混合后处理,达标排放。(3)企业专项管网工程:DN350~DN900压力管道约5.5km。主要包括宿州山鹰排水压力专管(DN900,2.5km)和宿马园区污水厂供至宿州山鹰的中水压力专管(DN900,2.5km);供至泰盛纸业DN350中水压力专管500m。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前期报建、工程设计、施工、配套设施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保修服务及后期托管运营;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勘察设计服务:工程勘察、测量(绘)、方案优化深化、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图纸审查、图纸变更设计(如有)、项目前期各类支撑性报告成果编制报批、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等;
(2)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3)设备、材料采购:工程配套的动力设备、配套设备等;
(4)试运行管理:项目初始阶段的试运行策划(编制试运行执行计划),设计阶段的设计图纸审查,提出试运行要求,进行风险分析,编制试运行文件,人员培训、试运行过程指导与服务等工作;
(5)项目移交后15 年的运营,保证达标排放。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中标人负责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本工程项目总承包范围内相关的竣工备案验收。
注: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和减少上述的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6质量标准:合格。
2.7项目总投资(合同估算价):944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不含土地费)75364.33万元)。
2.8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环境工程通用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运营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 证,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牵头处理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验收、交付等全过程各类事务和统筹协调参建单位的相关工作,负责建设单位、主管部门、项目前期报建部门的沟通报告相关工作。
3.3.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3.3.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4运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运营负责人须具备环保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5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运营负责人业绩要求:/ 。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为承担施工任务和运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各成员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及范围。 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
3.4.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4.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3.4.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 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4.8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名)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或电子签章),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其 他:/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5月7日9时00分。
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3.1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 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
(ca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CA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0557-3030327)
4.4注册事项:本项目只接受企业信息库已审核通过的单位报名,投标单位通过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请咨询CA办理机构,联系电话0557-3030327。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网址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7日9时00分。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6.异议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7.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
8.在线异议及投诉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如对异议(质疑)处理有异议的,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受理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
宿州宿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宿马科创大厦
联系人:华工
电话:0557-2666097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云集文化商业街3#楼29楼
联系人:张广芳
电话:0557-303355915178247023
11.其他事项说明
11.1 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11.2首次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办理市场主体库登记注册手续,办理流程见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登记服务办事指南》。
11.3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相关操作,见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投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见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宿州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投标人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见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宿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11.4技术咨询(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400-9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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