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湖南省环保厅对省内大气污染限期治理项目进度滞后的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对约谈企业未能按国家大气污染治理进度要求完成项目建设提出严肃批评,并责令其加快项目建成和设施运行,要求当地环保部门加大项目跟踪和督查力度。此次约谈包括火电、钢铁、水泥、玻璃四大重点行业的31家企业。
国务院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后,环保部就列入国家大气污染重点治理区域的珠三角地区专门印发《珠三角及周边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方案》并提出,今年7月1日前,湖南要完成49台燃煤机组脱硫、脱硝及除尘改造,9台钢铁烧结机(含球团)脱硫改造,53条水泥生产线粉尘综合治理,1条平板玻璃生产线脱硫脱硝除尘改造,2家平板玻璃企业关闭。但各地实际完成情况远远落后于国家统一要求,截至6月30日,49台燃煤机组中,仅有23台燃煤机组完成全部改造任务,其余21台燃煤机组仅部分完成脱硫、脱硝及除尘改造任务,5台燃煤机组尚未启动项目改造工作;9台钢铁烧结机(含球团)脱硫改造有2台未动工;53条水泥生产线粉尘综合治理,有12条生产线在建,2条生产线未动工。
省环保厅副厅长谢立要求,各被约谈企业一定要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行动,加快项目建设;各级环保部门要落实责任,加大监管,严格执行新《环保法》,严惩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并根据省委省政府今年印发的《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的要求严格问责,以加快湖南重点环境治理项目建设,推进全省环境质量改善。
原标题:湖南环保厅集体约谈31家大气污染治理滞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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