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抚顺铝业12万吨炭素煅烧烟气脱硫除尘脱硝10万吨炭素焙烧烟气脱硫除尘脱硝改造项目(煅烧炉烟气脱硫除尘改造)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告显示,河南华慧有色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预中标该项目。详情如下:
抚顺铝业12万吨炭素煅烧烟气脱硫除尘脱硝10万吨炭素焙烧烟气脱硫除尘脱硝改造项目(煅烧炉烟气脱硫除尘改造)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2-ZB01162)
公示开始时间:2023-01-18 16:00
公示结束时间:2023-01-21 16:00
本抚顺铝业12万吨炭素煅烧烟气脱硫除尘脱硝10万吨炭素焙烧烟气脱硫除尘脱硝改造项目(煅烧炉烟气脱硫除尘改造)(招标项目编号:0122-ZB0116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122-ZB01162 抚顺铝业12万吨炭素煅烧烟气脱硫除尘脱硝10万吨炭素焙烧烟气脱硫除尘脱硝改造项目(煅烧炉烟气脱硫除尘改造):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抚顺铝业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门,024-53812598,FSLY-JW@126.COM
三、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提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6.异议提交的渠道必须按照“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在公示期内提交异议书到邮箱并电话告知联系人,否则不予受理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抚顺铝业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顺铝业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6号
联系人:李学锋
电话: 18741308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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