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已经过去,身处2015,回顾过去的这一年,环保领域发生了很多故事,环境问题依然是全社会极为关注的热点。为此,小编从全年众多环保事件中筛选出十大事件,希望借此与所有的环保人一同回顾过去的这一年。
1.环保部与31省(区、市)签署《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2014年1月7日,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境保护部与全国31个省(区、市)签署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其中,北京、天津、河北确定了PM2.5年均浓度下降25%的目标。
除了明确考核PM2.5年均浓度下降指标外,目标责任书还包括《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的主要任务措施。对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6省(区、市),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煤炭削减、落后产能淘汰、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锅炉综合整治等各项工作的量化目标,并将工作任务分解至年度;对于其他省(区、市),提出了任务措施的原则性要求。
继国务院全文下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来,此举是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落地”最关键的一步。目前,全国已有十几个省份陆续出台实施方案,明确具体防治措施,将任务逐一落实到市、县和有关部门,并与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2.兰州“4˙11”自来水污染事件,暴露饮水安全隐患
2014年4月10日17时,兰州市主城区自来水供水单位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检测出出厂水苯含量118微克/升,远超出国家限值的10微克/升。4月11日凌晨2时,苯检测值为200微克/升,属于严重超标。该事件经调查,是由于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的管道泄漏污染了供水企业的自流沟,最终造成了兰州自来水苯超标。
值得注意的是,兰州事件只是我国脆弱的用水安全环境的一个缩影,暴露出了诸多饮水安全隐患。2014年,因为不符合国家水质标准要求,辽宁、上海、浙江等多个省份的水务公司均已进入环保部督查“黑榜”,被要求整改,把好自来水安全关任务依然艰巨。
随着经济发展,各种工业废料、农业化学物质的排放造成我国水资源严重污染,但是在水源地水质下降,自来水厂处理工艺和管网设施老化等约束下,尽管自来水厂出厂水质符合检测标准,但并不意味着居民能够喝上安全水。
3.八年磨一剑,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出台
2014年4月17日,环保部和国土资源部发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就历时8年进行的全国性土壤污染情况对公众披露。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
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其中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9.4%,林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0.0%。草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0.4%。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西南、中南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范围较大。
土壤环境质量受多重因素叠加影响,我国土壤污染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长期累积形成的。工矿业、农业生产等人类活动和自然背景高是造成土壤污染或超标的主要原因。
防患于未然要比污染后治理的成本低得多。虽然我国在换土等相关治理技术上比较成熟,但由于治理资金要求高,治理过程漫长,而且存在边治理边污染的现象,所以还需要法律制度来进行有效保护。
4.PPP项目前景乐观,存在的问题如何解
2014年4月23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基础设施等领域推出一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引入社会资本,即通常所说的PPP公私合作模式)。“让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进入一些具有自然垄断性质、过去以政府资金和国企投资为主导的领域。”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在铁路、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重大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工程等方面,首批推出80个符合规划布局要求、有利转型升级的示范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建设营运。
文一波表示,以目前做的领域,城市污水处理厂大概60%是PPP做的,生活垃圾90%是PPP做的,应该说有形的壁垒没有了。“但是现在PPP主要问题还是地方政府守信问题,很多地方政府没有契约意识,当初招商引资的时候很积极,但是PPP项目建好运作起来,会普遍出现拖欠费用或者扣费情况。”
在PPP项目遇到困境时,首先想的应该是如何妥善地解决问题,继而能够秉承“合作精神”继续推动契约的履行。由于出现问题的项目参与方很可能已经陷入了僵局,因此聘请独立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对项目进行后评估并提出解决方案不失为化解僵局的好手段。
5.垃圾焚烧新标实施 ,垃圾焚烧项目频遇“邻避”
施行10余年后再度修改,环保部与国家质检总局共同发布《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从2014年7有1日起分阶段实施。新标准进一步提高了污染控制要求,其中公众最关注的二噁英类控制限值,采用国际上最严格的0.1ngTEQ/m3,与欧盟标准一致,比现行标准收严了10倍。新标准的重金属等其他限值大多比现行标准严了30%。
有专家指出,该修订标准的发布和污染物限值的进一步严格,为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树立了新的标杆,它将有利于我国生活垃圾焚烧产业的长期和健康发展,也给有实力和有责任的相关固废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或兼并机会。
但邻避事件正日益成为阻碍垃圾焚烧产业发展的阻力,如何化问题为机遇,需要行业企业的智慧和决心。
近年来,凡有垃圾焚烧厂选址的蛛丝马迹,就会引发周边居民的反对,这已成为定律。广东梅州市、番禺、花都垃圾焚烧厂选址几番折腾没能定夺,以及李坑垃圾焚烧厂改扩建,无不是遭遇民意阻击所致。垃圾发电厂作为当下破解“垃圾围城”的重要手段之一,欲要让项目成功落地实行,如何博得村民的首肯,是各垃圾发电项目能否推进的最大难关。
6.政府购买环境公共服务,环保市场将迎利好
2014年8月,国家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副司长胥树凡在2014环保产业高峰论坛上表示,最近政府将推行一系列政策措施来购买环境基本公共服务,环保部现正在起草《关于做好政府购买环境公共服务的指导意见》,并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预计很快会发布。
胥树凡表示,这份指导意见最大的特点就是改变了过去政府只是购买设备和工程的做法,现在购买的是环保服务的结果,是真正的环保商品。此外,政府购买环保服务将更有利民营资本进入环保市场,并将带动环保产业进入又一轮发展高潮期。
对于《关于做好政府购买环境公共服务的指导意见》中涉及的购买服务的项目,胥树凡透露,会先在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环境监测、土地修复、生态类评估,以及很多技术性环境规划的编制等领域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指导意见出台后,政府的环保投入将从耗费大量资金、时间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环境治理过程投入,转变成指定性更强的环境效果的财政支付,此举不但将扭转政府在环保投入上的规划方向,更能够提升财政资金投入环保的效果,还能吸纳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环保投资。
7.水务企业上市忙,上演“上市风云”
截至2014年10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受理首发企业620家,其中已过会30家,30家已过会企业中有3家是节能环保企业。“上市”成为今年水务市场的一个热点,IPO开闸以及通过借壳“曲线救国”,2014年下半年多家水务企业扎堆上市,产业主体金融化。
6月,光大国际将光大水务投资注入新加坡上市的汉科环境,光大水务成功借壳在新加坡上市,12月22日正式开始交易;7月,康达环保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8月,国祯环保正式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12月,晓清环保登陆纳斯达克主板,成为第一家登陆美股市场的中国环保企业。12月26日,环能德美创业板首发获通过,或将是2014年环保行业最后一家获批上市企业,成为行业年度发展收官之喜。
在环保企业扎堆上市的同时,金融机构也越来越亲睐环保市场,11月12日,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和美国私募巨头KKR集团计划斥资9.3亿美元收购联合环保技术公司,金融主体逐步呈现产业化。
8.湘江流域重污染区砷超标715倍
历时500多天,深入湘江流域10地市,重点调查郴州三十六湾、衡阳水口山等重金属污染工矿区,采集包括土壤样、稻谷样等164个样本……11月15日,环保公益组织长沙曙光环保公益中心对外披露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调查结果,每一项数据都值得警惕:郴州三十六湾矿区甘溪河底泥中,砷含量超标715.73倍;郴州三十六湾矿区甘溪村稻田中,镉含量超标206.67倍;岳阳桃林铅锌矿区汀畈村稻田铅含量最高值达1527.8mg/kg(即每千克含有1.5克),超标5.093倍。
湖南是“有色金属之乡”,世界已发现的160多种矿藏中,湖南就有140多种,其中钨、锑、铋、锌、铅、锡等储量均在全国前列,开采历史长达2700多年。上世纪80年代以来,湖南有色金属开采与冶炼提速,成为不少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数十年疯狂开采后,现在到了对生态环境还债的时候。
这样一份重金属污染数据凸显我国环境的严峻现实。同时也应看到,环保公益组织对于推动环保事业做出的努力。
9.天价公益诉讼索赔案
2014年12月16日,备受关注的一审被判赔1.6亿元的江苏泰州环保联合会诉6家化工企业非法处理废酸案二审开庭审理。此案将择日宣判。这是国内迄今判赔数额最大的环境公益诉讼案。这桩代表公共利益、吸引公众期待的案件,集中折射了公益诉讼的现实难题——立案、取证、鉴定,几乎每个环节都是一道坎。除了获得道义和民众情感的支持外,如何能在取证和诉讼的“技术层面”赢得官司,成为诸如此类的环保公益诉讼今后要直面的难题。今后通过环境公益诉讼来遏制企业对环保的破坏和损坏将会是一个常态,用法制化的方式去推动环境保护也将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发展方向。2014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或将为今后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环保公益诉讼案件提供“尚方宝剑”。
10.《大气污染防治法》迎来大修
2014年12月22日开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的议案。这次27年来的第三次修订,也是首次大规模修订。相比现行大气法,修订草案新增了标准规划制定、区域联防联控、重污染天应对三个章节,并强化了企业和政府的法律责任。特别对于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加大了对污染的处罚力度,采取更为严厉的限批措施。草案还取消了现行法中50万元的处罚上限,代以倍数类惩罚标准。重典治霾的措施显示了政府治理环境问题的决心,但是草案背后的难题是,如何使经济发展与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实现产业升级转型以及传统能源消费模式转型达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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