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全市pm2.5浓度低于43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7%,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5%以内,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氮氧化物和vocs总量减排任务。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pm2.5浓度达到4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6.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下降至1.2%,完成省下达的“十四五”氮氧化物和vocs总量减排任务。
有效推进能源、产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切实提升清洁低碳水平,开展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大幅减少重点领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坚持突出重点,协同增效。...以全面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
严格执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制度和排污许可工作制度,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为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提供支撑保障。深入推进秦岭地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巩固创建成果,加快陇南“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
落实全国碳市场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运行要求,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管。到203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进一步提高。(二)统筹推进重时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碳排放双控基础能力和制度建设。逐年编制省、市温室气体清单。落实甲烷及其它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政策措施,开展重时领域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试时。
四、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是推动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减排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区别对待现有工业排污单位和新(改、扩)建项目,在初始排污权和新增总量排污权上分类施策。
加强碳排放权交易监督管理,逐步扩大交易行业覆盖范围,鼓励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到2030年,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前提下,二氧化碳排放量力争达到峰值,为2060年奋力实现碳中和目标奠定基础。...推动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积极开展碳达峰、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等各类试点建设。按照国家安排部署,有序开展碳足迹工作。逐年编制省级温室气体清单。
首先vocs排放量够大,生态环境部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610.2万吨,介于二氧化硫与氮氧化物之间,与颗粒物排放总量相当。...2023年底国务院发布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中提出,以降低细颗粒物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几乎将vocs放在与氮氧化物同等重要的位置上。
3实现绿色转型和节能降碳目标通过量化产品在生产、运输、消费等环节中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帮助企业识别重点减排环节,从而制定有效的减排计划,促进绿色低碳转型。...认识碳足迹产品碳足迹是指在产品的生命周期内,即从原材料采集、生产、运输、使用、直至废弃或回收处理的各个阶段中,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ghg)排放总量,是衡量企业和产品绿色低碳水平的重要指标,也可帮助消费了解产品对气候变化的影响
湖北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健全排污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优化排污权配置效率,规范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促进污染物减排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市(州)级储备排污权可来源下列途径:(一)市(州)、县(市、区)级政府投入资金进行污染治理或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形成的富余排污权;(二)排污单位破产、关停、被取缔、迁出本市(州)行政区域或不再排放实行总量控制的污染物等原因形成的排污权
坚决完成国家、省下达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物总量2024年、2025年约束性指标。(二)力争性指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
第七条上年度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未完成的地区,本年度不得通过指标置换、申请划拨等方式,获取相应的排污权指标。...(1)上年度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2)上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未完成的;(3)被实行区域限批的;(4)其他依法依规不能划拨的情形。
一、目标要求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六)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依规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审批。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现有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
坚决完成省下达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物总量2024年、2025年约束性指标。(二)力争性指标。...实施方案,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积极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
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坚持底线思维、底线意识、底线行动,坚持以保障民生和安全为前提,科学制定减排措施,减少对城市正常运转的影响,夯实减排清单,切实发挥减排效应,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
严控新增耗煤项目,禁止新增煤电及自备燃煤机组,淘汰落后产能,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加强煤炭质量监督,逐步减少工业燃煤,有序降低煤炭消费水平。...,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战略部署以及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进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
以细颗粒物控制为主线,大力推进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加强源头防控,全面推进钢铁、水泥等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构建以电力为基础的新型能源体系,科学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气化湖南”等工程,因地制宜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一以贯之坚持节约优先方针,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
第七条上年度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未完成的地区,本年度不得通过指标置换、申请划拨等方式,获取相应的排污权指标。...(1)上年度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2)上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未完成的;(3)被实行区域限批的;(4)其他依法依规不能划拨的情形。
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的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聚焦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
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碳排放双控基础能力和制度建设。深入实施甲烷排放控制行动及其他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举措。推进碳排放统计核算,逐年编制温室气体清单。...全面推进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探索多领域、多层级各具特色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路径,在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控煤减排、清洁能源替代等方面实现突破。
按照“减排量、扩容(汇)量、控增量、调总量、提质量、促发展”的总体思路,以应用为导向,以减排为抓手,以创新为动力,以产业为支撑,以开源为根本,以协同为手段,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工作。强化源头防控。
对水泥、陶瓷等“两高”项目,动态监控,严格落实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措施;实施排污权储备管理、对没有倍量替代的县(区)、市管各园区新建项目,不予总量审批。...新建煤电机组执行最严格的节能环保标准,严格落实污染物区域削减替代等政策要求,项目投产前须严格兑现减排承诺,否则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不得投入运行。
减排方面,氮氧化物约束性总量减排目标为1637吨;可替代总量减排目标为2878吨;挥发性有机物约束性总量减排目标为1141吨,可替代总量减排目标为959吨;2024年扬州市降尘量目标为2.3吨/平方千米
全面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污染物减排总量省定目标。(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3.加强入河(库)排污口排查整治。...纳入全市水环境质量评级的市控及以上44个地表水监测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水体比例达到93.18%以上;18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100%;完成省下达的年度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