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十年禁捕。2021年3月1日,《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进入了关键阶段。
持续推进洞庭湖、湘江等重点水域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强化日常巡护,拓宽涉渔违法线索征集渠道。
改善和优化重点水域生态环境,因地制宜开展松花江、东辽河等江河源头,石头口门、新立城、哈达山、丰满等重要水源地,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水流生态保护补偿。适时制定水流利用地对水流输出地的生态补偿机制。
优化重点水域禁捕、限捕区域。完成黄河干流、主要支流及重点湖库水生态调查评估,建成一批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加强生态流量管控。
推动共抓长江大保护,深入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深入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垃圾清理整治深入推进,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重点水域、重点旅游景区、农村地区的历史遗留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塑料垃圾向自然环境泄漏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垃圾清理整治深入推进,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重点水域、重点旅游景区、农村地区的历史遗留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塑料垃圾向自然环境泄漏现象得到有效控制。...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可循环快递包装保有量达到14万个;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总能力达到8125吨/日左右,焚烧能力占比达到80%以上,塑料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全市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地膜残留量实现零增长;重点水域
优化重点水域禁捕、限捕区域,在东平湖、南四湖流域持续开展“放鱼养水”等增殖放流活动。完成黄河干流、主要支流及重点湖库水生态调查评估,建成一批美丽河湖、幸福河湖。
为积极响应国家水生态监测工作号召,准确掌握我省重点水域水生态现状,提升全省水生态监测能力水平,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生态质量监测部组织相关驻市州监测中心开展了2022年湖南省重点水域水生态状况试点调查监测
优化重点水域禁捕、限捕区域,在东平湖、南四湖流域持续开展“放鱼养水”等增殖放流活动。完成黄河干流、主要支流及重点湖库水生态调查评估,建成一批美丽河湖、幸福河湖。
垃圾清理整治深入推进,水面漂浮物清理行动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重点水域、重点旅游景区、农村地区的历史遗留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塑料垃圾向自然环境泄露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在具体内容上,《黄河保护法》不仅规定了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体系、重点水域禁渔、矿山生态修复等《长江保护法》中已被证明行之有效的制度,还对地下水超采、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黄河流域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
三是开展长江重点水域水生态调查监测和评价,摸清水生态“家底”,精准诊断水生态退化病因,突破水生态保护难点,开展水生态考核关键指标内涵判定、监测技术、评价期望值等研究,支撑建立健全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机制。
“十年禁渔”,全面完成长江芜湖段重点水域退捕任务;强化复绿补绿建设,建设“十里江湾”生态景观带;成功举办长江禁渔暨渔文化论坛,规划建设长江渔文化博物馆;建成全省首个智慧长江综合管理平台,实现长江全流域、...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积极落实“1515”岸线分级管控措施;持续深化“禁新建、减存量、关污源、进园区、建新绿、纳统管、强机制”7项举措,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
先河环保将以“智慧监管”为指导思想,根据用户需求,不断优化水上非现场监管及执法取证方案,实现重点水域智能监管,非现场远程执法服务目标,助力船舶排放控制区减“减污降碳”目标完成。
加强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评估和养护,健全护渔员、巡河员补偿机制,探索以流域面积或河流长度实施生态补偿,确保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落实到位。(二)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垃圾清理整治深入推进,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重点水域、重点旅游景区、农村地区的历史遗留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塑料垃圾向自然环境泄漏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推动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捕退捕工作,完善禁捕水域长效管护机制。开展涉渔工程生态补偿,落实对鄱阳湖水生生物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及重要渔业水域保护补偿责任。
实施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持续
二、加强渔业资源养护在流域性大江大湖、界江界河、资源衰退严重海域等重点水域开展渔业增殖放流,恢复水生生物资源。...科学确定适宜增殖放流的重点水域和物种,原则上仅支持《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十四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放流物种。
清理整治行动深入推进,“水上环卫”“海上环卫”制度全面推行,重点水域、重点旅游景区、农村地区的历史遗留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三、推动生产和使用环节源头减量(一)推广塑料制品绿色设计。
在原框架协议执行情况经验基础上,三地还将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协同实施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加强机动车超标排放的协同监管;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水域水质保护,推进流域治理
减存量、关污源、进园区、建新绿、纳统管、强机制”7项举措,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拆除码头、修造船点和黄砂经营点216个,释放长江岸线32.3公里,腾出滩涂陆域面积6000亩;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
两地将协同推动地方性法规制修订,实施毗邻地区河流重点水域、岸线河库警长、河道警长联合巡查,依法打击跨区域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毗邻地区开展涉水、气、固危废等方面的跨区域联合执法、交叉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