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依法批准的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依法批准的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组织编制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重点流域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措施等内容。
关于2025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项目的公示根据有关要求,现将我省拟申报2025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坚持底线思维,印发汛期水环境监管工作通知,聚焦重点区域、行业、企业,精准识别各类水环境风险隐患,开展溯源整治,及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一湖一策”强化水华防控,推进重点湖库水生态修复。
包括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入河(江、湖、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水质较好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河湖综合整治修复及调查评估、河湖内源污染治理、生态清淤、底泥治理修复、水生态修复、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下水环境保护及污染修复
二、重点任务(一)分类实施重点流域水质管控1.强化波动较大断面水体水质管控。进一步深化“四个第一时间”水质管控机制,印发《关于持续严格管控全省重点断面水质的通知》。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2.3%、下降6.5%。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重点流域水质改善明显,长江、黄河干流全线水质稳定保持ⅱ类,海河流域水质由轻度污染改善为良好。重点湖库和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持改善态势,全国地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全国管辖海域海水水质总体稳中趋好。
二、主要工作任务(一)深入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1.切实推进流域综合治理。...2024年5月9日十堰市2024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坚决守牢水环境安全底线,根据国家、省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开展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深入实施长江保护修复,推进长江水生态评估,长江流域(安徽段)水质优良断面比例达到93.8%以上。...基本目标: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6.8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高于82.1%;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82.5%以上,劣v类比例保持为0;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实施深度雨污清污分流,推进以浪河、神定河等重点流域沿线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和处理设施改扩建,确保稳定达标运行。加强水源地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建制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二、主要任务(一)加强水质保障综合治理1.守牢水安全、水环境安全和生态安全底线。统筹推进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综合治理,维护南水北调工程安全和供水安全。
(二)水环境状况。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重点流域水质改善明显。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9.4%,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0.7%,同比持平。
禁止违法违规排污,促使设施布局及建设标准与区域、河湖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目标和纳污能力相协调。——统筹推进,循环利用。...,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弱项,推动再生水产业加快发展,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现水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利用,促进水环境全面改善,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3月26日,长江环保集团牵头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专项“资源循环-能源自给型污水处理厂构建关键技术与沿江群链式应用示范研究”项目启动暨实施方案论证会在武汉顺利召开
4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中提到本专项投资重点支持与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直接相关的综合治理类项目,主要包括:江河水环境综合治理、湖泊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
深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协同治理,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强化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塔里木河干流、和田河流域等5个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加强艾比湖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
新开工项目合计196个,生态建设及环境保护项目8项,包括西昌市两河口再生水处理厂工程、汉源县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等。...续建项目合计504个,其中生态建设及环境保护项目17项,包括营山县城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南部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厂(一期)、攀钢钒焦炉节能环保改造工程等。
强化城乡水环境治理,完善密云水库、官厅水库水源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水资源战略储备,平原区地下水位连续八年回升,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7.3%,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目标要求,雁栖湖入选国家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第二章 规划和监督管理第十一条(规划引领)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本区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重点流域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措施等内容。
关于《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进一步优化项目管理,更好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作用,我们对《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发改地区规
饮用水源地保护、重点行业水污染防治、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重点涉水行业深度治理和中水回用、规模化养殖场水污染治理、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地下水污染防治等。
结合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及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以襄阳市境内饮用水源保护区、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汉江干流两岸5公里内、汉江主要支流两岸3公里内等重点流域区域,以及生活污水引起的农村黑臭水体所在村庄为重点
深入实施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制”,建立地表水环境质量激励问责制度,加强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绥芬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二是注重水资源“增效”。
日前,科技部公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专项答辩评审结果,公司牵头申报的“资源循环-能源自给型污水处理厂构建关键技术与沿江群链式应用研究”项目(简称项目)成功通过答辩评审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加强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绥芬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持续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