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江苏坚决扛起新污染物治理的政治责任,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先行先试,率先研究出台《江苏省化工园区新污染物治理管控规范》,廓清新污染物治理技术路线,并启动4家化工园区全过程治理管控试点;探索构建化学品调查模式
定期发布生态环境各要素治理技术需求目录。推进减污降碳、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污染物治理等领域科技攻关,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主导产品。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和第一届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的通知粤环函〔2023〕502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部署,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建深圳市新污染物治理专家组,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新污染物监测、评估、监管与科技支撑能力显著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十四五”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黔环综合〔2022〕74号)要求,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对新污染物治理的技术指导和咨询作用,我厅拟组建贵州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和专家委员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公示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人员名单,共有135人入选,详情如下: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人员名单的公示为加强我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充分发挥各相关专业领域专家技术指导和咨询作用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2〕56号)要求,加强黑龙江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拟组建
(或主要技术骨干)主持或参与过2个及以上新污染物治理技术、绿色替代技术等研究课题;3、从事新污染物或化学品科研相关工作,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主持或参与过2个及以上新污染物环境行为、生态和健康风险评估
坚决落实国家、省级新污染物有关政策措施。在国家、省级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有关标准规范的基础上,探索制定典型区域或行业新污染物筛查、治理技术及环境风险评估等地方标准规范。
号)要求,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和兵团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兵团生态环境局拟组建“新疆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具体要求如下:一、征集范围从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
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2.完善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体系。配合省级完善新污染物信息调查、环境风险评估、危害特性测试、防治技术等有关标准、规范。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集江西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的公告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赣府厅字〔2022〕128号)有关要求,加强我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
按照属地落实原则,完善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探索建立广元市本地新污染物治理、环境健康领域专家库,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
完善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充实我市生态环境专家库中新污染物、环境健康等领域专家力量,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
完善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充实雅安市生态环境局技术审查专家库中新污染物、环境健康等领域专家力量,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
充实宜宾市生态环境专家库中新污染物、环境健康等领域专家力量,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按照统一安排完成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危害评估和分类治理试点等工作,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有效防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成立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开展调查监测及风险评估。3.落实国家调查、监测和评估任务。
完善新污染物治理的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各区政府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建立上海市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
组建自治区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2.完善新污染物治理制度。加强部门联合调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加强法律、法规、制度、标准的协调衔接。
针对浙江省新污染物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在杭州市、宁波市、绍兴市、衢州市、台州市各确定至少1个重点工业园区(企业)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建设,以探索成熟适用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新污染物减排及治理技术模式和监管模式
成立青海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按照省负总责、市州和县级落实的原则,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为扎实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1月6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青海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全文如下:青海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按照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原则,建立完善我省新污染物治理横向协同推进、纵向协同贯通的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成立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
完善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建立天津市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从调查、监测、筛查、风险评估与管控等方面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
按照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原则,完善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充实四川省生态环境专家库中新污染物、环境健康等领域专家力量,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
按照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原则,完善新污染物治理的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成立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