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严禁收集贮存反应性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弃剧毒化学品、无明确利用处置途径、成分不明和环境风险不可控的危险废物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认为不宜收集贮存的危险废物。
受托方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并...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根据经营范围和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需要,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继续组织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见附件4)及危险废物“点对点”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见附件5)。...持续推动工业企业(含加工贸易企业)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如实记录相关信息。
广泛征集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试点和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转运试点单位需求,优化调整综合收集危险废物类别、数量以及废铅蓄电池依托合营条件等;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开展楼宇等工业园区自建危险废物集中暂存点。
表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贮存情况(单位:吨)二、危险废物2022-2023年,全州危险废物产生量为894849.612吨,自行利用处置量882641.793吨,委托收集利用处置量11314.338
港口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十)商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餐饮经营企业、超市、商场、宾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十一)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指导监督生活垃圾处置单位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对从生活垃圾中分拣出的危险废物集中贮存点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信用评价】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参加企业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评价结果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置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对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方式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估,明确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方案。
一、编制背景为解决中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不及时、转运不通畅、处置成本高等问题,按照生态环境部、省政府工作部署,生态环境厅于2021年出台了《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原方案
3.收集单位集中收集贮存点应布设在工业园区,且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包装容器以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和事故应急设施;收集贮存易挥发的危险废物时,应设置贮存面积与收集规模相适应密闭贮存库
废机油、废膜组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
/年);2家涉及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收集能力1万吨/年);另有3家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统一收运单位(总收运能力1.55万吨/年)。...总体上,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方式涵盖了收集、贮存、利用、焚烧、填埋,基本覆盖全市主要产废类别,总体能力充裕,但仍存在部分类别综合利用能力不足、结构性失衡、同质化竞争等问题。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取得突破,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能力不低于15万吨/年,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达到70%。...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川渝危险废物“点对点”综合利用取得进展,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体系进一步健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取得突破,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能力不低于15万吨/年,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达到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集中转运设施、终端处理设施等场所的污染物排放,以及有害垃圾贮存、运输、处置过程中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mb≥6.0m、k≤1.0×10-7cm/s,其中飞灰固化间、飞灰暂存间、危废贮存库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施工期,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洒水降尘,运输材料车辆密闭或遮盖,建筑材料堆放采取防风防雨、加盖毡布、封闭存放等措施,弃土场弃方集中堆放严禁裸露。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
支持各市开展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鼓励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设施,支持省内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企业在工业园区设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中心。
2018〕943号)精神,结合喀什地区实际,调整医废处置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收费对象和范围医疗废物处置费是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在对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后向医疗废物产生单位收取的费用
3.试点单位应根据申请收集规模、收集贮存量及中转周期合理设计贮存面积,其集中收集点的面积原则上不小于800平方米。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加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单位规范化管理,完善区域性收集、中转、贮存网络,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单位规范化管理指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3〕366号)要求,解决小微企业和社会源等(以下简称“小微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点多量小、收集不及时、贮存不规范、转运不通畅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内等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建设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场所和设施。
生活垃圾产生量约30吨/天,集中转运至巢湖市中材水泥窑协同处置焚烧项目进行集中无害化、规范化处理。生活垃圾处置实现无害化、资源化、科学化,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根据环境统计数据,2022年,安巢经开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8335.44吨,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为300吨。其中,综合利用量为1229.4吨。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第四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积极协调会商,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统一布局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设施、场所,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污染环境防治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六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制度。
自2009年开展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国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体系已经建立,正规渠道废铅蓄电池收集量大幅提升;再生铅企业利用能力充足,且环境管理和工艺技术水平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