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落实环保手续,依法生产经营(一)开展年度申报产生单位应于每年3月31日前通过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申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经营单位应于每年3月31
(三)日常管理要求1.危险废物产生及贮存过程重点监管单位要配置使用智能称重、二维码电子标签、手持终端等物联网设备,及时生成二维码标签。危险废物全程扫码,自动生成电子台账并上传固废平台,杜绝后补台账。
二、试点工作内容(一)试点单位主要服务对象1、企业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年产生总量10宁德吨(含)以下的小微企业,年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总量10宁德吨以下的其他单位。
,以及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要求的工艺技术方案、污染防治措施、处理方式等技术能力信息,通过合理方式集中统一公开,方便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查询。...第十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委托他人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以及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认真做好辖区内涉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基本情况的摸底排查登记工作,组织辖区内钢铁、陶瓷、人造板、矿山、汽车4s店等重点产废行业按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设施,严格委托有利用处置能力的单位或自建综合利用设施进行综合利用处置危废
鼓励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为产生单位提供延伸服务,协助其生成并领取电子标签、建立电子管理台账等。(工作要点见附件3)(四)持续做好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核。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居住人口(包括暂住户)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活动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包括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条例》从生产、消费、流通等领域以更高标准作了全面规定,包括:推行产品绿色设计,推动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整体审核,探索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和单位产品产生强度控制,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建筑垃圾减量化,
连续3年规范化评估达标的产废单位酌情减免本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前3年度规范化评估评估结果为不达标或基本达标的、副产物排查中涉及产生副产物的、废弃危化品等危险废物治理工作中存在隐患的、以及其他危险废物管理薄弱的经营单位和产废单位
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以下简称产废单位)应取得排污许可证,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收运处置单位要严格落实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要求,在接收一般工业固废时,若发现与申报的名称、数量、特性、形态、包装方式等不符,或发现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工业固废的行为的,有权拒绝接收,并及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查处情况:(一)鑫某电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
环评要求,废润滑油及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及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除尘装置收集粉尘和废金属等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库
四.履约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至少包含生活垃圾焚烧飞灰(hw18焚烧处置残渣,772-002-18);或者是注册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污染源“一
根据危险废物产废强度和环境风险等因素,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划分为重点监管单位、简化管理单位和登记管理单位,探索在特定行业实施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管理台帐等方面的分类分级差异化管理。
表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贮存情况(单位:吨)二、危险废物2022-2023年,全州危险废物产生量为894849.612吨,自行利用处置量882641.793吨,委托收集利用处置量11314.338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垃圾处理费用。...生活垃圾分为下列四类:(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二)有害垃圾,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三)厨余垃圾
第十九条鼓励单位、家庭和个人通过线上、线下交易等方式,促进闲置物品再利用。第四章分类投放第二十条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
3月12日,景宁畲族自治县环卫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处置服务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发布中标结果更正公告,变更理由:根据《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第六条 第二款 第5项 核准的危险废物经营方式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不包括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三)生产经营单位、商业网点、个体经营户、医院、学校、部队等按生活垃圾产生量收费;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按量收费有困难的,可以按经营面积计量等方式收费;日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少的单位,可以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核定垃圾量后进行征收
现就2023年度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及等相关情况予以公开,供参考。...一、危险废物产生情况2023年,根据国家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数据,重庆市危险废物共转移处置143.05万吨(其中跨省转移处置量23.37万吨),转移量大于5万吨的危险废物类别有9大类,分别为hw08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
第十六条【销毁和处置】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收缴的违禁品、假冒伪劣或者禁止流通的物品需要销毁的,应当采取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理,禁止露天焚烧;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
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三地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发布《京津冀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在京津冀区域内,一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产生的一种危险废物,作为另一家单位环境治理或工业原料生产的替代原料进行使用
有意见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予以反馈。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3月8日至3月23日。...第九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体系,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单位数量和布局,避免能力过剩。
凡在本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组织、个体经营户和居民(含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等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应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不包含建筑垃圾、绿化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及有毒、有害危险废物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一、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基本情况据统计,2023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共计102.4万吨,较上年度同比减少4.9万吨。...原则上不鼓励新建焚烧等危险废物自行处置设施。(四)危险废物集中收集项目:原则上不鼓励新增危险废物收集单位,鼓励现有的危险废物收运单位加强对产废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延伸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