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有权劝阻、报告区域内扬尘污染违法行为。...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扬尘污染防治的公益宣传,对扬尘污染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环境保护志愿者等宣传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
处置状况等信息定期公布,并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网,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行政执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执法主体、监督方式、受理举报、投诉电话、电子信箱、投诉处理程序及固体废物污染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向社会公开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扬尘污染防治相关知识的公益宣传,对扬尘污染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为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推动解决群众关心关切的城市大气污染问题,安徽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亮剑”执法行动,对易产生粉尘颗粒物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等应当通过开设扬尘污染防治专题宣传栏目、刊播公益广告等方式,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宣传,对扬尘污染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4年第一批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企业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典型案例:为推动亳州市空气质量不断改善,助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亳州市生态环境局不断优化执法方式,
日前,自治区公安厅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联动执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进一步加强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联动执法,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职能作用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双案并处”实施意见(试行)为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落实生态环境损害应提尽提、应赔尽赔原则,修复因生态环境污染违法案件造成损害的生态环境,规范生态环境污染违法案件违法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
(五)严厉打击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
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全省统一的大数据平台公开噪声污染受理举报、投诉的电话、电子信箱、投诉举报处理程序及噪声污染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噪声污染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
为进一步强化工业企业污水排放执法监管,有效震慑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示范引导作用,现将近期我市查处的水环境污染违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开,以示警戒。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和实施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壤污染违法行为,并向生态环境等部门报告,配合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3年上海市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大气领域):为保障大气环境质量,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深入一线,严厉打击各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突出涉气生态环境违法案件。
生态环境部门制定工作手册,组织专业技术单位开展监督性监测和现场评估,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指导96家企业落实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各项土壤污染防治制度,同时对企业土壤污染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强化对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警示震慑,现汇总了第二批4个涉扬尘整治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第十三条【信用监管】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将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违法信息报送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餐饮服务业经营者申请信用修复时应当向社会作出环境保护守法信用承诺,并在其经营场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九条【基层政府、自治组织责任】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开展本行政区域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调处理
积极参与和监督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劝阻、制止或曝光、举报各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从我做起,从身边事做起,当好蓝天卫士,共建美丽陕西。
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物种栖息地、生长环境严重破坏等情形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形成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强大震慑
要坚持有案必查、有案必立、执法必严,强化部门联动、行刑衔接,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震慑,推动娄底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投诉、举报大气污染违法行为;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十条 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制度。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和实施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壤污染违法行为,并向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报告,配合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四)严厉打击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7月27日印发《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各项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全面提升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水平,严厉打击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
2022年至今,住建部门仅向城管执法部门移送在建工地扬尘污染违法线索3件,城管部门虽然执法处罚90起,但问题仍未有效解决。
联合公安、检察院持续深入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强化部门协作联动,集中精力查办了一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群众反映强烈大案要案,对全省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极大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对公路、城市轨道、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等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五)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对餐饮业经营场所的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六)文化市场管理部门负责对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的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