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
二、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升级(三)从严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
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取的,还应当提交排污权交易指标的证明材料。污染物排放口已经建成的排污单位,应当提交有关排放口规范化的情况说明。...第六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噪声等污染物排放行为实行综合许可管理。
及时更新全省“十四五”拟投产达产项目清单,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级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
本办法所称排污权,是指排污单位在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要求的前提下,经核定允许的向环境直接排放主要污染物种类和数量的权利。...暂行办法实施之日起,按照本市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相关规定,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按照环评削减替代量完成排污权交易。(二)明确平台交易。
新增排放总量在0.5吨/年以下(含0.5吨/年)的,建设单位无需提交建设项目新增总量削减替代来源说明,新增总量由政府(以生态环境部门为主)统筹削减替代来源,由生态环境部门直接将新增总量纳入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台账
,重点污染物排放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其中,排污单位生产经营场所位于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还应当符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关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特别要求
第二章 环境监督管理第十条 自治区依法实施下列环境保护制度:(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二)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三)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
对于水污染物,通常对化学需氧量、氨氮,以及受纳水体环境质量超标且列入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污染物许可排放量;对位于《“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总磷、总氮总量控制区域内排放总磷、总氮的排污单位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及省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
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和四川省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优化总量控制管理,为发展腾出环境容量。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四级联创,争创全国生态文明创建示范市。...《通知》明确,2024年生态环境工作目标是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
四、项目要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你公司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日
(四)排放量排污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在一定期限内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为排污单位有组织排放口的废水、废气中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以千克/年为单位。
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段管理,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省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汉江丹江流域的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保护工作,落实分级分部门管理责任。
加强对产业园区环境质量现状和变化趋势、污染物减排潜力和总量控制、环保基础设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的分析论证。...试点工作不得简化环评管理要求,不应涉及重金属重点行业和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及新污染物排放项目。(牵头部门:环评处,配合部门:评估中心)(五)开展登记表免予办理备案手续试点。纳入试点的产业园区内应填报环境
(三)对未完成国家重点大气污染物、重点水污染物、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五年规划或年度控制指标的市(州)、县(市、区),暂停审批该行政区域内新增相关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七)工业园区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暂停审批该园区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主要污染物,是指现阶段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四项主要大气污染物,即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污染物总量控制条件下,排污单位或者排污权储备管理机构,在指定交易平台进行排污权公开买卖的行为。
通过污染物替代削减获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除提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获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说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对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严格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推进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切实推进水泥和焦化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第十六条 排污单位适用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要求发生变化,应重新核定排污权,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排污许可证相应事项进行变更。...生态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或未完成减排任务的行政区域,不得开展增加本区域相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排污权购买、租赁。第二十三条 排污权交易价格以市场调节价为主,但不得低于统一规定的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
经费来源:全额拔款,举办单位:河北省赤城县水务局,业务范围:负责处理赤城县城污水管网的生活及商业污水;管理和维护厂区内工艺及设备的运行,监测厂区进水和出水情况,为污水处理厂运行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提供依据等
健全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将总量控制和污染物减排要求逐步纳入排污许可制度,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相衔接,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