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该企业存在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该企业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定期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和《陕西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超标和超总量“黄红牌”公布办法》(以下简称“黄红牌”办法)相关要求,依据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并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核实
持续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质量管理,进一步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完善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体系,确保自动监控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充分发挥自动监管数据在环境监管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管效能。...烧结砖瓦、燃煤锅炉等行业为重点,强化监管;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21〕33号)等相关部署,依法依规依标督促企业污染物稳定排放
查处情况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验收意见中的原气态污染物分析仪和烟尘分析仪已拆除闲置,在运行的气态污染物分析仪和烟尘分析仪已使用超过90日,但该公司未重新组织验收。...典型案例三永安市吉发养殖有限公司篡改监测数据案【案情简介】2023年3月12日,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调阅省污染源监控管理系统发现,永安市吉发养殖有限公司鳗鱼养殖废水排放口总磷监测数据超标后突然降低并稳定达标
“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规定。...此次公布的5个指导性典型案例,来自各地近期办理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主要涉及非法排放重金属废水、私自篡改自动监测设备参数致使在线监测数据严重失真、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案严重污染环境、私设暗管违法排放有毒污染物
运行管理台账包括:污水处理厂运行状况及管理信息、设施运行异常情况信息、用电量、药剂使用管理情况、溢流排放情况、日处理污水量、进出水水质监测记录及自动在线监测数据、污泥产生量及处置情况等。...各区县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审批管理,按照规定建设规范化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置标志牌。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向河道、河涌、湖泊、山塘、水库、灌溉渠等水体排放水污染物。...八、禁止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者延续申请未经批准排放污染物;被依法撤销、注销、吊销排污许可证后排放污染物;依法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
《通知》明确,2024年生态环境工作目标是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提升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严把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关。加大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力度,推动构建生态环保全民行动格局。拓展智慧赋能、远程监管手段,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实现“无事不扰”。
就拿大气环境治理来说,首先是疫情转段以后,全社会经济活动的明显回升,部分领域污染物的排放量大幅度增加,这对我们稳住大气环境质量带来了很大的压力。...,造假手段五花八门,花样层出不穷,比如在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编造数据、假冒他人签名,在环境监测过程中更换监测样品、干扰采样探头、编造假报告假台账、篡改仪器参数,更有甚者用黑客程序侵入到公共计算机系统修改监测数据
经核实,发现该环评报告书存在相关环境要素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的问题,具体内容为:常规污染物环境质量数据引用盐池县环境空气监测数据的年均值,未针对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类区)开展常规污染物的现状调查与评价
抽查31家排污单位在线监测设施,有5家弄虚作假或数据严重失真,有的用清水稀释废水干扰监测,有的故意篡改在线监测数据。二是大气污染防治推进不力。...全省pm2.5、pm10等污染物浓度依然较高,豫北地区大气污染治理短板尤为突出,特别是安阳市在全国重点城市排名一直停滞倒数10位以内。“两高”项目盲目上马违规建设。
4.2017年10月27日环保部《关于现场及时采用监测数据认定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明确,城镇污水处理厂现场即时采样即为一次性采样。...另一方面,从法律适用角度看,涉及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检测、监测取样方式主要有以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1.2002年原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二)非法倾倒、转移、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的;(三)排污单位或第三方机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情形的;(四)擅自拆除、闲置或者不正常使用废水、废气污染物治理设施(含自动监控设施);
监测数据显示,上述点位水样中氟化物的监测结果均超过该公司排污许可证允许的排放标准。...因此,涉及一类污染物的生产企业,应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按要求分类收集和处理本公司产生的第一类污染物,在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严格控制第一类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
查处情况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证明你单位2023年11月14日至12月10日2#生物质锅炉废气排放口(da003)超标准排放污染物的事实);5.2023年12月13日由你单位提供的《排污许可证》副本相关复印件1份(证明你单位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山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我局对你单位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拾肆万元整(540000元)。
第七条 以下情形不适用于本细则:(一)在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域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内发生的污染环境类违法案件;(二)重污染天气期间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三)涉及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
应急响应后,当空气质量预测结果或监测数据达到更高预警等级时,应及时提高预警等级,升级应急响应措施;当预测未来空气质量改善,且将持续36小时及以上时,应降低预警等级或解除应急响应,并提前发布信息。...对不同污染物造成的重污染天气,采取差异化应对措施。因细颗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严格按照大气法第九十六条有关规定积极应对,应急减排措施应依法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指南制定。
该环境科技公司作为涉案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营维护单位,未按照技术规范开展相关工作导致自动监测数据缺失,违反了《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2、《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是环境安全的责任主体,对其排放污染物的行为以及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承担责任,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该企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监测结果显示,养殖场雨水管网排放口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3540mg/l、258mg/l、28.4mg/l,分别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5标准值7.85
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应当以国控自动监测站和人工监测数据为依据,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应当以省控自动监测站和人工监测数据为依据,其他区域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应当以自动监测站和人工监测数据为依据。
为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促进生态环境科技和智慧监测发展,加强环境监测技术与监测仪器设备的研发和技术交流,推动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保障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助力“双碳”目标...5月15日10:00展示交易:2024年5月15日—17日 撤 展: 2024年5月17日15:00展出范围环境现场监测/检测设备:碳减排监测、水质(地表水、地下水、降水、海水、废水/污水)监测、新型污染物监测
自动监测数据是指排污单位安装使用的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数据及相关数据标记的内容。...第八条排污单位按规定实施污染物浓度和排放量自动监测的,自动监控站房内、采样点位等关键位置应当安装视频监控探头,能够清晰监控工作人员进出站房及操作设备或进行污染物采样监测情况,确保监控区域内无死角。
,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提醒提示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是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提升非现场执法能力、落实排污单位治污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但部分企业企图以恶意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方式以达到实现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