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水土君一直在思考土壤环评和地下水环评如何衔接,怎么衔接的问题。那么既然要衔接,自然得有个可衔接的点,这个点貌似就是“包气带”。如何认识、对待和处理它,将是能否建立畅通桥梁的重要纽带。
土壤污染防治势在必行,土壤环评还是要做滴,土壤导则还是得执行滴。为了澄清一些误读的声音,水土君在这里换个画风进行解读,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2.不认真的孩子是要多花钱滴!...前面说了一半会“痛并快乐着”,相信企业主们慢慢理解原来土壤环评以如此小的经济代价为我将来解决这么的隐患,请求各位环评攻城狮们好好替我把把关,多测几个点吧,尽量给我测细点。4.其实超标了真的好无奈!
归纳总结起来就是:只有水利采矿等九大行业需分类别进行土壤评价,其它行业全部归为ⅳ类,可不开展土壤环评。...前不久才发布了建设用地和农用地污染风控两项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如今趁热打铁,推出土壤环评导则,也算是位列仙班了。只是在中秋放假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放出这么一个重磅炸弹,还能让人好好赏月不?
本文通过提取环境保护部审查的近5000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分析了镉、铅、铬、汞、砷等重金属在全国的超标特征,探讨了我国土壤环境质量统计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数据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土壤环评体系建设不足
土壤环评如何开展,开展到什么深度,这不仅仅是环评应当考虑的问题,关系到整个生态系统的大事,应当由全社会共同关注。
土壤环评不达标不能建住房听起来有道理,愿望也很好,但是事实上环评难以也不可能具有这样的功能。
土壤环评导则的制订将有效解决地下水导则未能照顾的部分,建立地下水环境的立体式、全方位管理框架。
除非是有显性的危害到人群健康的公共事件发生,人们才能验证土壤环评是否到位。要推进土壤污染修复,应积极地探索合适的商业模式,比如在推动ppp的大背景下,可以考虑鼓励更多资本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