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加快完善生态保护监管执法制度。健全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体系,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深化执法监管联动机制,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和“绿盾”自然保护地执法监管联动,探索建立生态破坏问题发现机制。
答:一是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对开展重要生态环境要素保护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依法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开展生态保护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补偿。...答: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条例所称生态保护补偿,是指通过财政纵向补偿、地区间横向补偿、市场机制补偿等机制,对按照规定或者约定开展生态保护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补偿的激励性制度安排。...根据生态效益外溢性、生态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和脆弱性等特点,在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中实施差异化补偿,加大对生态保护红线覆盖比例较高地区支持力度。
第六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四)排污许可制度;(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六)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保护制度。
2000年以来,国家相继发布了地表水、大气、噪声环境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推动生态保护红线和流域水环境控制单元划定,初步建立了不同生态环境要素的空间分区及管控体系。...2017年,在连云港等4个试点城市实践基础上,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技术指南(试行)》,突出了“问题识别—质量目标—分区管控—准入清单”的逻辑关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加快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完善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发展‘明底线’、‘划边框’”纳入美丽中国建设任务部署。...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生态环境“硬约束”,落实到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现精准施策、科学治污、依法管理,显著提高生态环境精细化差异化管理水平
在生态保护红线方面,统一划定并严守一条生态保护红线。在涉及耕地保护、工业园区、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范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
落实“十四五”生态环境管理目标,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突出分类准入。...依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调整情况,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实际,调整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类环境管控单元,分区分类实施精细化管控。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基于生态环境结构、功能、质量等区域特征,通过环境评价,在大气、水、土壤、生态、声、海洋等各生态环境要素管理分区的基础上,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以生态保护红线为基础,把该保护的区域划出来,确定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单元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等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政策,按程序更新、调整分区管控要求,将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纳入“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体系。
持续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增强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陕西省坚持齐抓共管、严格执法监管,秦岭核心保护区98%、重点保护区77%、一般保护区22%的面积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占秦岭总面积的45%。
嘉善县在西塘和汾湖湿地水域两侧构建生态廊道,划定以太浦河-长白荡水源涵养保护区、汾湖生物多样性保护区为主的生态保护红线和以北部湿地水网地区为主的生态空间,形成了城水相依、林田共生的县域生态格局。
到2035年,长江经济带—长江流域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997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984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80.66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7.97万平方千米以内;
严禁在地震断层、地质灾害易发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等地段、地区选址。...建立入园项目评估制度,入园项目应符合国家化工产业政策、规划有关要求。
第十四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并与生态保护红线相衔接。推动国家公园建设,完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分类系统。
严格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持续深化河湖长制,深入推进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加快15个美丽四川先行县建设,打造一批美丽县城、美丽乡村和美丽河湖。...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严格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国家移交长江黄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深入开展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落实国土空间规划有关要求,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赤水河流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建立日常巡查制度。
园区严禁在地震断层、地质灾害易发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等地段、地区选址。(二)总体规划。已编制园区总体规划。...园区制定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并建立入园项目评估制度。(五)环境保护。具有时效期内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第十二条省人民政府应当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性质不改变”的目标,立足生态环境部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职责,明确了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谁来监督、怎么监督、监督结果如何应用的制度安排和具体举措。
会议强调,制定印发《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疑似生态破坏问题图斑遥感识别(试行)》《荒漠化区域生态质量评价技术规范》《湿地生态质量评价技术规范》等3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对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遥感识别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化用地结构,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划定耕地和林地保护红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省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以及相关技术规范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确定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自然资源使用上限和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并向社会公布。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等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履行保护生态保护红线的职责。...第九条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保护区域和限值,建立严格保护和动态管理制度,确保基本生态功能供给。
第十二条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选址应当坚持布局合理、节能环保、便于管理原则,避开生态保护红线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区位重要或者生态环境脆弱的区域。...第二节 分类投放第十六条 本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经济社会
规定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省、市(地)有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指导重大项目选址,合理引导产业布局。三是强化监测网络建设。...深入实施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制”,建立地表水环境质量激励问责制度,加强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绥芬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二是注重水资源“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