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批复中提到到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10万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07万平方千米。
在此基础上,衔接生态环境特征及管理要求、经济社会特征、行政边界和管理需求,进行要素分区的融合与属性匹配,运用空间分析技术形成综合环境要素管控分区图,将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等综合划定为优先保护单元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生态环境“硬约束”,落实到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现精准施策、科学治污、依法管理,显著提高生态环境精细化差异化管理水平
在生态保护红线方面,统一划定并严守一条生态保护红线。在涉及耕地保护、工业园区、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范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
优先保护单元突出系统性保护,保持空间格局基本稳定,部分单元对生态保护红线予以整合;重点管控单元突出精细化管理,空间格局与环境治理格局相匹配,部分单元根据产业园区和城镇开发边界进行细分;一般管控单元保持基本稳定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严格生态保护红线占用审批,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
基于生态环境结构、功能、质量等区域特征,通过环境评价,在大气、水、土壤、生态、声、海洋等各生态环境要素管理分区的基础上,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以生态保护红线为基础,把该保护的区域划出来,确定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单元
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确保生态保护红线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强化医疗废物全过程监管。持续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筑牢美丽襄阳建设的生态环境安全根基。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等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政策,按程序更新、调整分区管控要求,将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纳入“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体系。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3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河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指出,到2035年,河南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955.52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837.89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
持续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增强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陕西省坚持齐抓共管、严格执法监管,秦岭核心保护区98%、重点保护区77%、一般保护区22%的面积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占秦岭总面积的45%。
嘉善县在西塘和汾湖湿地水域两侧构建生态廊道,划定以太浦河-长白荡水源涵养保护区、汾湖生物多样性保护区为主的生态保护红线和以北部湿地水网地区为主的生态空间,形成了城水相依、林田共生的县域生态格局。
到2035年,长江经济带—长江流域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997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984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80.66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7.97万平方千米以内;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2月4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指出,到2035年,陕西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326.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377.6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
(四)对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市(州)、县(市、区),暂停审批该行政区域内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生态敏感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五)对违反主体功能区定位,突破资源环境生态保护红线、超过资源消耗和环境承载能力的市(州)、县(市、区),暂停审批该行政区域内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严禁在地震断层、地质灾害易发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等地段、地区选址。...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化工园区,是指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以发展化工产业为导向、地理边界和管理主体明确、基础设施和管理体系完善的工业区域。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选址应当坚持布局科学合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兼顾区域统筹的原则,符合环境准入条件。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产生的餐厨废弃物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1月26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甘肃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指出,到2035年,甘肃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703.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378.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落实国土空间规划有关要求,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加强农膜回收及管理,强化源头准入管理,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利用。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完善台账管理制度,强化秸秆综合利用。
1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指出,到2035年,黑龙江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4993.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0327.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
园区严禁在地震断层、地质灾害易发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等地段、地区选址。(二)总体规划。已编制园区总体规划。...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化工园区(以下简称园区),是指由政府批准设立,以发展化工产业为导向、地理边界和管理主体明确、基础设施和管理体系完整的工业区域。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12月29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青海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指出,到2035年,青海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38.7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37.1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内等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建设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场所和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利用视频监控、电子标签等集成智能监控方式,实现对危险废物全过程跟踪管理,并与有关部门实现信息互通共享。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贵州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指出,到2035年,贵州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021.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612.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