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符合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要求的企业共1518家,包括重点排污单位1474家,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138家,符合公开条件的上市公司92家、发债企业5家,具体企业名单详见附件。...陕西省2022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根据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部令第24号)要求,2022年3月底,我厅组织各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制定了辖区首批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现已汇总完毕
《观察报告》中提到,项目团队针对旗下有10座及以上垃圾焚烧厂的9个 a股上市公司年报公开情况观察发现,仅3个品牌2020年度报告的环境信息公开符合相关规定,1个品牌未完全公开旗下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及排放方式与分布情况
实际上,关于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主体,《管理办法》第二章有着明确规定,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符合规定情形的上市公司及发债企业等主体应当依法披露环境信息。
时隔5年后,《管理办法》出台,并对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依法披露环境信息作出部署。...不过,商道纵横总经理郭沛源接受《环境经济》采访时表示,《管理办法》仅要求违法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依法披露环境信息,这与《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的制度目标存在差距
该名单含172家企业,其中有多家上市公司及其上市公司的子/分公司,纳入原因包括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详情如下:...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运城市确定了《2022年度运城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现予以公布。
你单位属于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如果出现处罚将严重影响集团运行,且十几年来从来没有出现外排废水超标现象,属于初犯。特申请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2022年1月18日聊城市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出具了《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超标认定报告》。
规定情形的上市公司、发债企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事业单位。...其中,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在上述信息基础上,还应当披露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信息;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在上述信息基础上,还应当披露年度融资信息和融资所投项目的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信息。
(以下简称发债企业)、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4)法律法规等规定应当开展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开展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的上市公司,除上述基本内容外,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存托凭证、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银行贷款等形式进行融资的,还应当披露年度融资形式、金额、投向等信息,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据了解,本次纳入如下企业的依据为①重点排污单位;②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③上一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十万元以上罚款的
(一)明确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主体依据《管理办法》,应当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包括: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应当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
应当开展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在年度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中披露企业年度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内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下列企业应当开展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1)重点排污单位;(2)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3)符合《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符合《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规定情形的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和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以下简称发债企业),属于重点排污单位或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
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 审核的企业以及上一年度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 责任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发债企业,应当在 规定期限内连续纳入企业名单。...其中,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在上述信息基础上, 还应当披露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信息;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 在上述信息基础上,还应当披露年度融资信息和融资所投项 目的生态环保相关信息。
本省下列企业应当开展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以及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
为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要求,帮助化工企业建立健全环境责任体系,规范披露环境责任信息,2021年2月,石化联合会联合北京化工大学低碳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以及部分化工上市公司代表成立标准编制组,开展了
重点关注环境影响大、公众关注度高的企业,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符合规定情形的上市公司、发债企业等主体应当依法披露环境信息,同时规定了制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程序、企业纳入名单的期限
第二章 披露主体第七条下列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披露环境信息:(一)重点排污单位;(二)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三)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发债企业,法律法规等规定应当开展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
,严格执行对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企业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重大环境事件的具体信息披露要求,加大对伪造环境信息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的惩罚力度。...河北省要求各金融机构有效控制“两高”项目信贷规模,对不符合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的项目不予支持;对属于生态环境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上市公司
2018年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强调上市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要求披露环境信息等社会责任相关情况。...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指出,要监督上市公司、发债企业等市场主体全面、及时、准确地披露环境信息。
均需披露环境信息,详情如下:...五)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应当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
智慧环保依托现代物联网技术,通过对监测地区的环境信息进行感知、分析、整合,同时对环保需求进行智能反应,使决策者能够更好地做出契合环境发展需要的各项举措,进而实现环境保护的精细化管理。...3、中国天楹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城市环境服务和废弃物末端处理及再利用的大型国际化上市公司。公司主要业务模式以市政环境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环保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
如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7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2017年证监会与原环境保护部签署《关于共同开展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合作协议》等,均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及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环境信息
本次《改革方案》明确,披露主体为所有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发债企业,同时明确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部门都要负责相应的环境信息披露改革工作。...“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是重要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基础性内容。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在证券监管领域,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对财务信息有重大影响的环境信息,一般多为环境因素对公司的成本与收益、环境行政或司法诉讼、竞争力影响等信息。...美国、欧盟均要求企业通过统一制式表格披露环境信息,证券监管部门要求上市公司通过财务报告或esg报告两种形式披露环境信息,对于环境因素的货币影响计算等一般由环境会计准则予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