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已于2024年1月29日经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车站、机场、港口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十)商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餐饮经营企业、超市、商场、宾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十一)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指导监督生活垃圾处置单位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第四条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等类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培育行业骨干企业;公安部门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道路通行管理,依法打击建筑垃圾违法犯罪和黑恶势力;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规划、用地手续审批;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建筑垃圾处置场所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贵阳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市政府第24号令)第四条明确,“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的管理工作。”...(二)建筑垃圾收运利用处置体系统筹不力,大量建筑垃圾处置行为未进行核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贵阳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市政府第24号令)均明确,建筑垃圾处置依法实行核准制度。
资源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包含市政垃圾处置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畜禽粪污处置利用、资源再生利用和再制造。
其中,一标段为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二标段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其中,一标段为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二标段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精心打造花园般的厂区,精心建设主题鲜明的科普教育馆,精心设计市民参观路线,将传统垃圾发电厂升级为集垃圾发电、科普教育、绿色旅游、休闲娱乐“四位一体”的现代化能源生态园,实现垃圾发电设施向地标性、邻利性的新型市政开放设施的转变
坚持“谁产生、谁负责”,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首要责任,建设单位要将建筑垃圾处置费用纳入工程预算。...全文如下: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发展改革委(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银川市市政管理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经济发展局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公园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城市绿化管理;环境卫生管理...(许可项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工程交付要求,所采购的产品(包括设备)须达到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参数要求并出厂检验合格、检验检测合格、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4)运营质量要求:垃圾处置需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提升全区的环卫服务质量,升级环卫服务标准,提高环卫管理效率,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同时也盘活了存量资产,合理配置资源。...公告显示,项目采购特许经营单位负责蔡甸城管执法局自管的清扫保洁(道路清扫保洁、城市家具及牛皮藓、公厕维护等)、生活垃圾转运、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处置,市政设施(道路照明、道路维护养护等)管理及设备的维护及升级改造
《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10月13日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所称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将生活垃圾从垃圾转运站、中转站或者指定的垃圾收集场所运往垃圾处置场所(设施),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理所产生的收集、运输和处理费用。
中标联合体牵头人江苏三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为三一集团旗下子公司,主要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餐厨垃圾处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公路管理与养护,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联合体成员深圳市邦捷智慧城市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主要经营市政设施管理,物业管理,市政道路清扫保洁、维护,城市水域垃圾清理,河道保洁,垃圾分类服务,清洁用品销售,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等
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三、背景说明2004年11月,为解决昆山生活垃圾填埋处理浪费土地资源问题,政府决定用焚烧处理替代填埋处理,昆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温州市伟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昆山市生活垃圾处置特许协议书》,处理规模为...五、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
第五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再生产品。...(二)拆除垃圾:以采用移动式设备现场处置为主,固定式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工厂处置为辅,将拆除垃圾经过破碎、分拣等技术工艺,生产成为再生产品,用于路基填充、房屋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
、建筑废弃物处置协议,核查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清远市建筑垃圾处置证(运输)》核准情况(或督促施工单位完成)。...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及施工污水排放处理方案,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排水沟、沉淀池等各项防治措施,严禁私搭乱接、偷排乱排泥浆水进入河道或市政管网系统。
第六条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明显位置应悬挂公示标牌(图),至少应包括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建筑垃圾处置公示牌、扬尘投诉二维码公示牌、施工平面图(以下简称“...第十二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每500m施工路段应设置一个移动式雾炮,移动式雾炮有效喷雾射程不得小于10m。
各收集点生活垃圾收运至垃圾压缩站/中转站、小广告清理、公厕管护、河道/公共池塘(不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人工湿地、个人承包鱼塘等)垃圾清理等,不含各镇垃圾压缩站/中转站运营维护管理、不含压缩后垃圾外运至垃圾处置设施...服务内容包括城区、开发区清扫保洁、城中村保洁(槐阳镇)、垃圾清运、公厕管护、垃圾分类、文明劝导服务、绿化养护、市政管养、积尘监测、应急保障等。本项目选取社会资本方进行特许经营权授权,合作年限8年。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天然水收集与分配;检验检测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危险废物经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光污染治理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市政设施管理
,建成后将进一步完善元阳县环卫系统及市政设施建设,加强元阳县生活垃圾处置工作的城乡统筹,有利于现有以生活垃圾填埋为主的处理方式平稳过渡到生活垃圾焚烧处置,有利于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处理,有利于保持生态环境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及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此次会议邀请了印尼国家能源矿产资源部(esdm),环境森林部(moef),三宝垄市(semarang),梭罗市(surakarta),巴厘岛登帕萨市(denpasar),茂物市(bogor)等国家部级和市政部门官员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第三方夜间暗访,对于发现违规夜间出土,渣土运输车辆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通行证的,分别书面移交城管、交通、公安部门查处,实现部门联办、联合惩戒。...2023年,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和住宅小区噪声污染举报投诉数量较2022年下降20%,进一步营造安静、舒适、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每500m路段应设置一台移动式雾炮。移动式雾炮有效喷雾射程≥10m。...第七条建设工地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明显位置应悬挂公示标牌(图),至少应包括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建筑垃圾处置公示牌、扬尘投诉二维码公示牌、施工平面图(以下简称
:银川经开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预算金额:4.56元/㎡/年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开标时间:5月30日环卫服务中标汇总1.项目名称:龙里县全域城乡生活垃圾处置一体化特许经营权采购人:龙里县人民政府中标供应商...万元服务期限:3年开标时间:5月18日11.项目名称:芦淞区董家塅道路环卫清扫服务采购人:株洲新芦淞资源有限公司预算金额:145.48万元服务期限:11个月开标时间:5月29日12.项目名称:银川经开区市政环卫清扫服务项目采购人
一、背景说明2004年11月,为解决昆山生活垃圾填埋处理浪费土地资源问题,政府决定用焚烧处理替代填埋处理,昆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温州市伟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昆山市生活垃圾处置特许协议书》,处理规模为...三、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