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规划衔接)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以及道路、绿地、广场、河道水系、排水防涝等相关专项规划时,应当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相衔接,将海绵城市建设主要要求纳入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有关要求...第七条(宣传引导)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海绵城市宣传,普及海绵城市理念,推广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创新举措和经验。
污水收集处理工作与老旧小区整治、棚户区改造和海绵城市建设、排水防涝能力提升等工作协调推进;树立全过程管理理念,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运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2.整治工业企业排水。
统筹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城市、海绵城市示范城市、污水提质增效与排水防涝“四城同建”,成功入选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典型市”,并创成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土壤污染防治全面推进。
具体来说,合 肥市内涝防治标准需有效应对 50 年一遇24h设计暴雨,居民住宅和工商业建筑物的底层不进水;保证道路中单向至少一条车道的积水深度不超过 15厘米。...合肥市城镇类型为特大城市,规划目标是城市雨水管渠及泵站保证设计标准以内的降雨时,地面不积水;城市排水防涝系统保证发生城市内涝防治标准(50年一遇24h)以内的暴雨时,城市不发生内涝灾害;发生超过城市内涝防治标准的降雨时
招标条件1.1 项目名称:蜀山区城市排水防涝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蜀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3 批文名称及编号:蜀发改投资【2023】84号、蜀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蜀山区城市排水防涝项目立项的批复
老城区依托城市更新,针对积水内涝、公共空间品质不高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排水管网、雨水泵站、调蓄设施等排水防涝设施的改造建设,有效缓解城市内涝问题。...各县(市、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小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湖水系等项目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其他项目也要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县(市、区)要按年度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抓好工作推进。
第十条【规划衔接】 编制或者修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城市道路、绿地、水系、排水防涝等专项规划时,应当体现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刚性控制指标。...为进一步增强海绵城市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条例(草案)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市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编制市级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编制辖区专项规划;并对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当包含的内容进行明确
开展城市排水防涝、燃气等老化管网更新改造,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增强城市安全韧性。...开展城市排水防涝、燃气等老化管网更新改造,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增强城市安全韧性。
要合理确定省、市、区(县)、街道(镇)、社区等不同层级排水防涝应急预案的编制深度,避免“上下一般粗”。...要合理确定省、市、区(县)、街道(镇)、社区等不同层级排水防涝应急预案的编制深度,避免“上下一般粗”。
新建片区以目标为导向,统筹规划、强化管控,将海绵城市理念落实到建设管理全过程;改造片区以问题为导向,统筹推进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补齐设施短板,避免大拆大建,确保“干一片...净化和利用水平;(三)公园绿地建设应当采取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植被缓冲带、雨水塘、生态堤岸、雨水调蓄等低影响开发设施,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消纳自身雨水,为周边区域雨水提供滞蓄空间;(四)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应当改造和消除城市易涝点
为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规范建设管理工作,增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烟台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为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按照职责权限在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复等环节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市财政部门负责会同市发展改革、城管、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建立多元化海绵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
编制或者修编景观风貌保护、综合交通、绿地系统、排水防涝、竖向等专项规划时,应当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充分衔接。...第十三条 城市已建区域应当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建设工程,因地制宜实施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建设,重点解决城市内涝、合流制排水系统溢流污染、再生水及雨水资源化利用率低等问题。
,实现防汛指挥、运行调度、预警预报、应急抢险等综合指挥体系,建立起了一个贯穿雨前、雨中、雨后全流程的业务支撑系统;与公安交巡部门也建立了联动体系,遇有特殊情况,可实现由交巡警第一时间断交,并疏导交通;市城管局属单位和四区城管系统雨天按照责任路段及时到岗清理雨水口杂物
第九条 市政道路、园林绿化、河道水系、排水防涝、竖向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应当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相衔接。...第二条 市、县中心城区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与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十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详细规划及道路、绿地、水系、排水防涝、防洪、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专项规划,应当统筹对河、湖、湿地等自然生态空间的保护,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和内容纳入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
住建部、发改委和水利部联合印发《“十四五”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要求全面排查城市防洪排涝设施薄弱环节,系统建设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加快构建城市防洪和排涝统筹体系,着力完善城市内涝应急处置体系
各部门编制或修编城市竖向、道路、绿地、水系统、排水防涝等专项规划时应当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充分衔接。...(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景区管委会,以下各项工作均须各区县、工业园区和景区管委会落实,不再重复列举)2
相关部门编制或修编道路、绿地、水系、排水防涝、地下空间等专项规划时,应当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充分衔接。...第四条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补助资金支持的范围包括: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维护重点项目;园林绿化设施的维护;排水防涝基础设施的维护;城市道路、供水水质等市政工程设施的维护;其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专项课题研究等。...每个市州在所辖县(市、区)中优先对在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分类、建制镇(包括重点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及提升、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等村镇建设项目予以支持,原则上最多申报3个项目。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四五”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洛政〔2022〕4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十四五”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进一步促进了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修复、保护和改善了水文循环途径,合理配置水资源,提升了城市排水防涝能力,连续两年作为试点在全省推广。
(三) 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加大排水管网建设力度,逐步消除城区管网空白区,新建排水管网原则上达到国家建设标准的上限要求。定期开展排水管网摸底排查,改造易造成积水内涝问题和混错接的雨污水管网,...建立政府统筹、多专业融合、各部门分工协同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信息共享,市级部门要牵头制定政策和规范,加强对各区县 (市) 的督促指导,各区县 (市) 人民政府切实落实海绵城市建设主体责任,构建系统化全域推进格局
老城区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城市水环境改善、城市绿地建设等工作,实施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透水铺装等低影响开发措施,减少片区雨水净流量,实现“项目+海绵13”。...周边区(市)县按照管廊专项规划要求,结合区域交通性干道、商业核心区道路建设等统筹实施地下综合管廊。
依托骨干高速铁路等大通道,推动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牡丹江创新协同发展,构建优越交通圈、优势经济圈、优美商旅圈,促进城际铁路、市域铁路、轨道交通和地面交通多网融合。...推进大江大河及重要支流治理,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到2025年年底,城市易涝点整治率达到100%,建立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城市建成区3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各单位建设计划每年年底报市主管部门、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备案。(五)统筹推进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海绵城市、城市道路、园林绿地、城市水系、排水防涝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刚性指标。
王志宏表示,从7月4日开始,住建部还组织了城市排水防涝的大调研,由司局级领导带队,分成了5个组,对17个省近50个城市进行现场指导排水防涝等工作。...湖南、广东等地有11座中小水库发生了险情,江西的乐安河、信江部分江段堤防漫顶、滑塌,广东的韶关、英德等市受淹比较严重,山洪地质灾害多发重发,仅6月份就发生了4000多起,地质灾害的死亡人数占到自然灾害的近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