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年度申报产生单位应于每年3月31日前通过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申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经营单位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将上年度的经营统计表(详见附件2)报管辖内生态环境部门
建立重大工程项目清单及“一对一”跟踪机制,优化国家和省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实施环评即报即受理即转评估。对具备基本条件的项目,实行环评受理材料“容缺后补”机制。...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为深入实施国家、省、市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部署,高水平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第十一条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协调推进和组织实施,并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2024年,检查结果录入率、公示率原则上应达到100%,如有涉密、不适合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的,及时将情况说明报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联合抽查检查工作中有涉密、不适合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的,及时将情况说明报本级
县级定期组织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自行监测,监测结果报各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各设区市对照目标任务分解表,4月10日前将本年度实施的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和管控村庄清单上报省生态环境厅。
第二批试点实施单位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总结、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及其他创新工作成果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三)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企业的验收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关于同意实施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2〕476号)以及《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24年生态环境领域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自治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二条自治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水利主管部门,根据水资源的自然条件、环境容量等状况,编制水功能区划,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省科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产业化推广,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普活动。
请属地政府按照调整后的绩效等级,指导企业重新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厂一策”,于4月3日前报属地大气办备案,同时,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督导企业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9家企业绩效级别的通知各相关县(市、区)政府: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要求和《河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管理办法》规定,经省生态环境厅审定
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小组、工作专班),组织相关主管部门开展审核工作,审核结束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评价赋分情况,按推荐顺序形成省级“无废细胞”推荐名单,于每年4月底前(2024年在7月底前)报送至省无废办
,在2个月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相关工作,在1年内完成本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将审核报告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书面通知相关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督促企业在名单公布后1个月内通过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在2个月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相关工作,在1年内完成本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将审核报告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第十一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环境功能区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公开排污标准、总量控制指标、重大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和生态环境突发事件处理情况等信息。
由生态环境、气象领域及建筑施工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参与建筑施工领域重污染天气会商、监测预报、预警、响应及总结评估,针对建筑施工领域重污染天气应对涉及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为建筑施工领域重污染天气应对提供技术指导...联合开展建筑施工领域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将会商结果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提供监测、预报数据信息,为预警、响应提供决策依据。督导检查组。
11月,对问题整改情况和2024年新增完成的重点工作进行核查并将相关情况报省厅。4.加密统计,精总结(12月)。各市(地)要认真填报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系统相关数据,确保数据真准全。...省生态环境厅根据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结合各地行政村数量和治理基础,分解落实治理任务(分解情况见附件1)。各市(地)要细化分解县(市、区)治理工作任务并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
根据所报2022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项目实施后,能够统筹兼顾污水处理场vocs气体与恶臭气体治理问题,实现vocs的达标排放,有效改善周围的空气质量,对保护周边生态环境起到积极作用,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与环保价值。
(特别提醒:报名后必须在系统里及时下载招标文件,过了报名期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会导致后面无法制作投标文件)。方式:登录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售价:免费。...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述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生态环境部门处罚的;(2)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七条市、县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备案...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公安、工信、农业农村、应急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条 市、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组织编制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级旅游景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九)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车站、机场、港口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十)商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餐饮经营企业、超市、商场、宾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十一)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指导监督生活垃圾处置单位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自然资源、水行政、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湿地保护相关工作。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负责本保护地范围内湿地的具体保护管理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十一条市、县(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生活垃圾管理专项规划,确定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布局和规模,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确需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应当经市或者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核准,并按规定先行重建、补建或者提供替代设施、场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二)请将上述申请材料盖章版一式两份连同扫描版于规定时间前报送至属地生态环境分局,属地生态环境分局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开展现场核查,确保企业项目情况与申报材料相符,并于3个工作日内将通过核查的项目报送至市局大气环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后集中收集的属于危险废物的有害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以及城市生 活垃圾集中转运设施、终端处理设施等场所的污染物排放执法监测工作。...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九条 市、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城市管理部门,结合本行政区域人口数量和布局、地域范围、城市生活垃圾构成等因素,编制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此次见面会,得到人民日报、经济参考报、中国青年报、中国环境报、中国城市报、中国能源报、中国建设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中国化工报、中国工业报、中国电力报、人民政协报、法治日报、第一财经、中国经济导报
2.实施跨省“点对点”定向利用的,河北省利用单位向所在地设区市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提交申请(京津地区利用单位向所在地区级生态环境部门提交申请),市(区)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初审意见,报利用单位所在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查
根据阜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授权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承担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的通知》(阜环函〔2019〕534号)和生态环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一、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