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征指标数量×污水排污特征值系数×适用税额餐饮业以外的其他行业是指《部分小型第三产业排污特征值系数表》(附件1)中所列明的其他行业,特征指标数量是指床位数、台数、张数、个数、条数、支数等。
附件:1.部分小型第三产业排污特征值系数2.施工扬尘排污特征值系数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3月8日...》(粤环发〔2018〕2号)有关小型第三产业和施工扬尘等部分行业排污特征值系数(详细内容见附件)。
2.不能准确计量污水排放量的:餐饮业的应纳税额=排污特征值系数×单位税额;其他行业的应纳税额=排污特征值系数×特征指标值×单位税额污水排污特征值系数按照《部分小型第三产业排污特征值系数表》(附件2)中相应类型确定
(二)餐饮业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废气排污特征值系数×单位税额以上计算方法的排污特征值系数详见附件2。
扬尘产生系数与扬尘削减系数详见《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部分行业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抽样测算特征值系数的公告》(粤环发〔2018〕2号)《施工扬尘产生、削减系数表》。
无法准确计量污水排放量和用水量的小型第三产业,按照排污特征值系数计算确定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排污特征系数见附表2。
附件:1.部分小型第三产业排污特征值系数2.施工扬尘排污特征值系数陕西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5月2日( 14-24〔2018〕1 )附件1附件2施工扬尘排污特征值系数一、施工扬尘定义施工扬尘是指本地区所有进行建筑工程
》计算:应纳税额=排污特征指标值系数适用税额(六)施工排放扬尘按照《抽样测算公告》所附《施工扬尘排污特征值系数》计算:应纳税额=(扬尘产生系数-扬尘削减系数)建筑面积或施工面积一般性粉尘污染当量值适用税额第五条
2.无法准确计量污水排放量和用水量的小型第三产业,按照《部分小型第三产业排污特征值系数表》(见附件1)规定的特征指标和排污特征值系数直接计算确定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汽车、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摄影扩印服务业的应纳税额=特征指标数量水污染物排污特征值系数单位税额(三)餐饮业和独立燃烧锅炉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大气污染物排污特征值系数单位税额第五条建筑工地和市政(
附:1.部分小型第三产业排污特征值系数2.施工扬尘排污特征值系数3.畜禽养殖业排污特征值系数附1部分小型第三产业排污特征值系数备注:1、在餐饮行业中,废气排污特征值系数针对燃煤燃烧废气,不含油烟类污染物和使用独立燃烧锅炉产生的废气
》(附件1)执行;所称排污特征值系数按照《排污特征值系数表》(附件2)执行;所称污水排放系数为0.85,环境保护部、税务总局对于污水排放系数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所称用水量依据水费缴费数据或者按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量设施确定
2.不能准确计量污水排放量和用水量的(1)餐饮业的应纳税额=污水排污特征值系数单位税额(2)其他行业的应纳税额=污水排污特征值系数特征指标值单位税额污水排污特征值系数按照《部分小型第三产业排污特征值系数表
2.无法准确计量污水排放量和用水量的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按照《部分小型企业、第三产业排污特征值系数表》(见附件1)规定的特征指标和排污特征值系数直接计算确定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即环境保护税计税依据,下同
,特征值按照《山东省部分小型第三产业排污特征值系数表》中的排污特征值系数确定。...2.不能准确计量污水排放量的部分小型第三产业计税依据=特征指标数量特征值,特征值按照《山东省部分小型第三产业排污特征值系数表》中的排污特征值系数确定。
第十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方法核定计算的餐饮业(无污水排放计算设备的)、住宿业、洗染服务业(衣物类)、美容美发保健业、洗浴业(洗脚、洗澡)、汽车、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摄影扩印服务业、独立燃煤锅炉产生的污染物应纳税额为:应纳税额=特征指标值排污特征值系数具体适用税额排放特征值系数依照本办法所附
公告主要内容包括《部分小型第三产业排污特征值系数》和《施工扬尘排污特征值系数》。...部分小型第三产业排污特征值系数具体包括餐饮业、住宿业、洗染服务业(衣物类)、美容美发保健业、洗浴业(洗脚、洗澡)、汽车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摄影扩印服务业、独立燃烧锅炉等8个行业的排污特征值系数。
=废气排污特征值系数单位税额以上计算方法的排污特征值系数详见附件2。...3.无法提供实际月污水排放量的:(1)医院的应纳税额=医院床位数污染当量值单位税额(2)餐饮业的应纳税额=污水排污特征值系数单位税额(3)其他行业的应纳税额=污水排污特征值系数特征指标值单位税额(三)餐饮业和使用独立燃烧锅炉的单位的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
具体公式为:烟尘排放量=燃料消耗量排污系数2.无法独立计量燃料消耗量按照《部分小型企业、第三产业排污特征值系数表》规定的特征指标和排污特征值系数直接计算确定大气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附件:1.部分小型第三产业排污特征值系数2.施工扬尘排污特征值系数吉林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3月1日附件1部分小型第三产业排污特征值系数附件2施工扬尘排污特征值系数一、施工扬尘定义施工扬尘是指本地区所有进行建筑工程
附件:1.部分小型第三产业排污特征值系数2.施工扬尘排污特征值系数广东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3月13日附件2施工扬尘排污特征值系数一、施工扬尘定义施工扬尘是指本地区所有进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程和道桥施工工程等施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总悬浮颗粒物
(3)其他行业纳税人应纳税额=污水排污特征值系数特征指标值单位税额(三)第三产业和使用独立燃烧锅炉纳税人的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废气排污特征值系数单位税额第三章核定程序第七条环境保护税核定程序适用于
附件:1.部分小型第三产业排污特征值系数2.施工扬尘排污特征值系数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8年3月12日施工扬尘排污特征值系数一、施工扬尘定义施工扬尘是指本地区所有进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程和道桥施工工程等施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总悬浮颗粒物
水污染物应纳税额=排污特征值系数(污水)单位税额3.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排污特征值系数(废气)单位税额(六)使用独立燃烧锅炉的单位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排污特征值系数单位税额以上六类计算方法的排污特征值系数详见附件
、小型工业企业、饮食娱乐服务业、医院水污染物当量值表》(附件1),排污特征值系数见《部分小型第三产业排污特征值系数表》(附件2),污水排放系数取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