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沈阳市海绵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印发《沈阳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2023年版)》,该导则适用于沈阳市中心城区内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中海绵城市相关内容设计
平凉中心城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通过制定务实管用的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崆峒区政府及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水务、生态环境、气象等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强化规划管控,规范项目建设,拓宽融资渠道,为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本研究结合某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经方案评估,在扩建厂区进行海绵城市的试点工程,将海绵城市设施有机融合进污水处理厂的扩建方案,有效实现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和年径流污染控制率,可为污水处理厂中海绵城市设计和建设提供重要参考借鉴
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申请报告中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工程措施、规模及投资等。...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第五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是海绵城市建设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是海绵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统筹本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增强海绵城市建设 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细化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开展绩效评价。...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应当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避免无 序开挖,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水体统筹治理为 重点突破口,结合旧城改造、城市有机更新、园区改造、环 境提升改造和开封古城河湖水系传统格局保护等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海绵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统筹本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第五条 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是海绵城市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推进本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
区(市、县)人民政府是海绵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统筹本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第七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是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实施主体,统筹协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与管理,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结合本地实际加强技术研究,制定海绵城市建设地方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第六条 城市人民政府是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本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与运营管理,应当将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有关要求和内容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要求,制定本辖区的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专项规划和阶段性建设计划等,在新、改、扩建项目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指标和任务要求。
(三) 建设单位应统筹考虑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内海绵城市设施与满足建筑功能之间的关系,将海绵城市设计贯穿于项目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的各个阶段。
设区市海绵城市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所有县(市、区)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按照附件3要求,筛选推荐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县(市、区),于2022年1月15日前将本地区评价结果及推荐名单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建设厅
项目设计单位提供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编制海绵城市专篇,并落实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批复)意见;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国家、省和我市海绵城市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中央在出台海绵城市试点的同时,都会根据城市地区级别给与一定的配套补贴,2021年的补贴金额共计7亿~11亿元,较2015年的4亿~6亿元有所提升,但难以填充海绵城市动辄几十亿元的投资需求,这还需要地方政府自己配套和借助其他方式进行融资
面向城市水问题治理实践的深入和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很多新的理念被提出,如海绵城市、韧性城市、生态城市等。
表1 lid 技术说明2.基于lid背景下海绵城市建设在传承的过程中,结合古代先贤和发达国家的理念,在我国基本国情的基础上提出中国海绵城市建设的时间策略,最大程度上减少由于城市的开发对原有自然水文特征和水环境的破坏
环保投资将面临三个方向的升级:一是从点源向大环境升级,以水处理为例,2016年开始,我国水环境治理已由单一污水处理向海绵城市、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等综合性环境治理业务升级。
1、中国海绵城市ppp项目规模变化趋于平缓据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以来,我国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数量呈现先升后降趋势,2015-2017年,随着两批试点城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快速落地
一是对社会投资类项目,在“用地清单”环节,由水务部门对地块规划条件中海绵城市建设内容进行复核,用地单位在项目申请报告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要求,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措施、内容、规模及工程投资。...对政府投资类项目,市有关部门在联审决策阶段,应对专篇进行审查;对社会投资类项目,在“用地清单”环节,由水务部门对地块规划条件中海绵城市建设有关内容进行复核,用地单位在项目申请报告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要求
自2015年4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确定了武汉、济南和重庆等16个第一批海绵城市试点以来,各地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相继启动。2016年,在第二批海绵城市试点地区发布后,各地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更是呈现出快速增长势头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的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中国市政华北院积极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助力海绵城市建设。近年来,公司服务国家战略
我们走近这些“小海绵”,看海绵城市这一全新的发展理念,如何在杭州这座江南水乡城市落地生根。下城:一块“海绵”,一箭三雕“安水、净水、用水”三者兼备,这是下城区海绵城市建设的经验之谈。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的《2020年广西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至2020年底,全区城市建成区内海绵城市面积(实现雨水控制目标要求的面积)要达到20%以上。
一、工作目标至2020年底,各地城市建成区内海绵城市面积(实现雨水控制目标要求的面积)达到20%以上,并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gb/t51345-2018,以下简称《标准》)和《海绵城市建设评估工作要点
部分地市海绵城市建设面积占比较低,离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的目标任务差距较大。
各地要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的要求,迅速组织力量全面梳理本城市海绵城市建设情况,扎实做好自评估报告编制工作,确保评估报告所涉及测算数据精准翔实。三、系统填报项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