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国务院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行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业草原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第五条 国务院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行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业草原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旅游发展、应急管理、林业草原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省级重要湿地的名录、范围及其调整,由省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水行政、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提出,经专家论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并依法向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备案
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
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11月28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指出,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
包括修筑管护巡护的管理用房和巡护道、森林步道、野生动植物保护设施、执法设施、科学研究设施、气象监测设施、地震监测设施、环境监测设施、测绘导航设施、防灾减灾救灾设施、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设施、森林草原防火设施
市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司法、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保障、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林业草原、商务、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县(区)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负责湿地保护、湿地修复和监督管理等工作。...第九条市、县(区)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开展对湿地的动态监测,水行政、生态环境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湿地水资源、水环境质量的监测、预警工作。
该体系覆盖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林业草原、金融、公共机构、居民生活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满足地区、行业、园区、组织等各类场景的应用。...该体系覆盖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林业草原、金融、公共机构、居民生活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满足地区、行业、园区、组织等各类场景的应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科技、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市场监督管理、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省、市(州)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根据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土地用途、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和监测结果等,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规划,
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林业草原局、铜都街道、区土储中心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人员,昆明市城投公司、东川区建投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其中筹集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55.71亿元,用于天保工程补助、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等,支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筹集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66.47亿元,用于森林资源管护、国土绿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科技、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林业草原、市场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六条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建立全省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将相关信息进行整合纳入土壤环境信息平台统一管理,实行数据整合、动态更新和信息共享。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业草原、水行政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抚仙湖的保护工作。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四川省省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如下:四川省省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省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负责沟域地区林地、草地、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等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科技、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六条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建立全省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将相关信息进行整合纳入土壤环境信息平台统一管理,实行数据整合、动态更新和信息共享。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科技、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六条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建立全省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将相关信息进行整合纳入土壤环境信息平台统一管理,实行数据整合、动态更新和信息共享。
省、市(州)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第十五条【土壤环境监测网络】 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卫生健康、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根据土壤环境管理需求,在国家监测网络基础上补充设置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
内蒙古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发展改革、工业信息、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行政、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林业草原等有关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相关部门,包括甘肃省各市州、县区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林业草原等部门。
第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水利、林业草原、气象等部门和国家公园等管理机构,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共享,加强对生态环境监测的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林业草原、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