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福建的一家企业,对外提供节能设备使用服务,合同约定按照节约电费的一定比例向用能单位收取节能费,请问收取的节能费应适用何税目缴纳增值税?...因此,你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的节能费应按照“现代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税目缴纳增值税。
所谓节能账户,就是建筑所有者每年向节能账户支付一笔节能费,金额根据建筑能效标准乘以取暖面积计算,分为几个等级,如达到最优等级则不必支付。经过能效改造的建筑可重新评级,作为减免这项节能费用的依据。
philips则通过向电线杠的各种功能商收费及向政府收回节能费,来赚取稳定收益。当然,这个看似各方共赢的方案有个大bug,诚信及资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