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区域限批、督察、约谈、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环境信用评价、挂牌督办等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2023年,生态环境部印发新修订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新增首违不罚、无主观过错不予处罚等,深入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生态环境部门不断深化差异化监管措施,去年,全国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5.1万余家,开展非现场检查5.3万余人次,现场执法检查次数同比下降20.9%。
5737家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数量居全国首位。五、纵深推动黄河战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十大行动”,全流域887个入河排污口全面查清,溯源审核通过率97%,“一河口一湿地”建设扎实推进。
切实突出正向激励,对于环保绩效a级和引领性企业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行自主减排,对纳入正面清单的标杆企业,监督执法做到“无事不扰”。
切实突出正向激励,对环保绩效a级和引领性企业实行自主减排,对纳入正面清单的标杆企业,监督执法做到“无事不扰”。
(三)对创建成功的“无废工厂(固废利用类)”,在授牌期间,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减少现场执法检查次数。
出台实施《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新增首违不罚、无主观过错不予处罚等,深入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
2022年10月,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将该矿移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3年7月,毕节市生态环境局将该公司移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第二章 纳入条件第七条 属于广东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直接纳入,并从其规定管理。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地(州、市)生态环境局: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持续优化法治环境,我厅结合全区正面清单管理工作实际,修订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
并通过发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和‘轻微免罚清单’的正向激励作用,联合长三角区域修订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激发企业自我整改积极性。”
第十一条行政执法机构应建立和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治污水平高、环境管理规范的检查对象纳入正面清单,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正面清单内的检查对象原则上开展非现场监管,在一定时期内免除现场检查。
组织各地公开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建设,助力提升监督管理和服务水平。组织做好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全面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整合专项执法检查计划,强化非现场监管应用,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充分发挥正面激励作用。二是对企业分类监管,实施精准执法。
将绿色发展领军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进一步扩大正面清单范围,提高执法效能,鼓励环境守法。(八)积极推进环保包容审慎监管。
要贯彻《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鄂环发〔2020〕19号)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3年第一批企业名单的公示各有关单位及个人: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粤环发〔2021〕6号)有关要求,我局拟定了深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环办执法〔2021〕10号)的企业,生态环境部门将其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油船重点检查密闭油气收集系统工作情况、油品和油气是否泄漏;采用红外摄像方式检测油气收集系统密封点时,不应有油气泄漏;对未按照要求建设、改造、使用油气回收设施的码头和船舶,应予以严格查处并要求限期整改;对符合《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
三、加强监管服务,助力项目依法依规建设11.实施执法“正面清单”。综合考虑信用评价结果、企业污染治理及环境管理水平等因素,建立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并动态调整。
(四)通过考核验收的“无废工厂”,纳入下一年度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单位授予相应称号并授牌,市无废办向“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单位发放奖补资金,市金融局协调金融机构为“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单位的绿色信贷提供支持,市生态环境局将相关企业纳入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动态管理,支持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污染物排放小、环境风险低、吸纳就业强的小微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减少或免予现场检查。
(六)深化正面清单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宣传,发挥正面清单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对清单企业和非清单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引导企业自觉守法。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绍兴市2022年第三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绍兴市2022年第三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
对达到国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并符合正面清单纳入条件的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包头汇众铝合金锻造有限公司位于包头市东河区铝业园区,为2021年度包头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主要经营范围为铝合金汽车零部件研发、制造、销售。...【工作亮点】近年来,包头市致力于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先后制定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非现场执法工作机制,促进执法方式规范化、精准化、差异化,实现“守法企业无事不扰、违法企业有案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