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1991年获武汉大学环境法硕士学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之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将该单位环境违法案件材料移交西宁市公安局甘河公安分局处理。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副教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研究员、执业律师曹晓凡告诉本报记者:“第三方造假屡禁不止的原因非常复杂。
对此,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建议:“其一,检察机关作为法定监督机关,应当重心置于监督环境行政行为合法性,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发挥更大作用;而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发挥补充作用,强化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定位
首先,我代表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对各位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法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由衷的感谢,今天很高兴和我的同事赵柯副司长、燕娥副司长一道,与大家就这十年来我国生态环境法标准工作情况和大家做个汇报交流
“十四五”期间,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力度,推进固废资源的循环高效利用,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法》和《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促进工业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切实提升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制定本发展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法》第一百二十条第四项的规定,5月15日,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将该案件移送江永县森林公安局立案查处,公安机关对颜某、马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案件处理结果 经调查,颜某、马某等人非法收集运输的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类别为hw08的危险废物,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
金杜律师事务所负责环境法业务的合伙人、律师吴青从法律层面进行了分析。她表示,《格式准则》的法律效力属于部门规范性文件,是企业在环境信息披露时必须遵照执行的。相关政策要求也经过了较为充分的实践论证。
金杜律师事务所负责环境法业务的合伙人吴青接受《环境经济》采访时表示,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涉及多个部门的协同管理,所有负有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都需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湖泊水力与水文优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市政污水物化处理(吸附、膜滤等),市政污水生化处理(氧化沟,sbr和mbr等),市政污水生态处理(人工湿地,生态滤床等),火力发电,石油化工,精细化工,轻化工,环境法
unea-5.2大会会议现场联合国环境大会每两年举办一届,以确定全球环境政策的优先事项并制定国际环境法。由联合国环境大会各会员国批准的决定和决议是联合国环境署工作计划的依据。
金杜环境法团队梳理分析了2021年与企业环境合规管理相关的重要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环境立法,以及这些政策、立法对企业环境合规管理的影响,并就企业环境合规管理工作提出了建议,希望为相关行业、相关企业规划2022
但是,如前文所述,污染环境罪保护的法益是环境法益。如果未取得经营许可证处置危险废物,在处置过程中未违法造成环境污染的,未对环境法益造成侵害,不宜以污染环境罪论处。”
二、专业领域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专家库专业领域主要分污染物性质、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大气、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生态系统、环境经济、其他类(主要包括噪声、振动、光、热、电磁辐射、电离辐射、环境法等)7
在环境保护中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应当依托环境保护基本法和税收基本法,协调好环境保护税法的实施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唯此才能实现环境法所宣导的预防原则、民主价值理念、环境公平理念与税法所追求的民主理念与税负公平理念的综合平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专家条件上海库下设污染物性质鉴别、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大气、土壤与地下水、近岸海洋和海岸带、生态系统、环境经济、其他类(主要包括噪声、振动、光、热、电磁辐射、核辐射、环境法等)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杜群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重庆大学法学院胡德胜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刘卫先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
紧接着这一次评估,联合国环境署正在根据蒙得维的亚环境法方案(montevideo environmental law programme)制定实用指南,以扩大覆盖规模,为相关国家提供解决空气污染危机的援助
我国对碳排放的法律属性存在着诸多争议,主要集中于民法、行政法和环境法三个方面。(一)民法方面理由:1....(三)环境法角度分析理由:1. 环境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指公民享有在健康、舒适和优美的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权利。
这一规定引发了环境法学者的反对,认为“恢复生态环境”涉及环境法的责任因此不宜在《民法总则》中规定。最终通过的《民法总则》在民事责任形式中删除了“恢复生态环境”的规定。...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编撰过程中,也有环境法学者提出了不应当将生态环境损害纳入民事侵权责任编的意见。最终通过的《民法典》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纳入到第七编第七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中。
对危险废物全面监管进行顶层设计、加强危险废物安全管控,有利于提升城市的环境风险防控能力,体现了环境法的预防原则,也是贯彻生态文明思想中生态安全观的重要体现。
这一规定引发了环境法学者的反对,认为“恢复生态环境”涉及环境法的责任因此不宜在《民法总则》中规定。最终通过的《民法总则》在民事责任形式中删除了“恢复生态环境”的规定。...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编撰过程中,也有环境法学者提出了不应当将生态环境损害纳入民事侵权责任编的意见。最终通过的《民法典》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纳入到第七编第七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中。
5月20日上午,金诚同达律所高级合伙人、环境法博士文黎照进行了“《行政处罚法》和《排污许可条例》对公司影响”的主题演讲;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vocs污染防治专家何校初作《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和管理
为推动国内的垃圾分类,意大利于2006年修订的《环境法#152》明确制定了垃圾分类收集(separate collection)比例应达到65%的国家目标。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微信公众号精选与该法相关的相关新闻、报道和学术观点等专栏进行推送,以飨读者。 制定一部统一的长江保护立法不是现在提出来的,学界在十多年前就已着手研究,实务界也有强烈的呼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