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以及参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一般分四类投放、收集、运输与处理:(一)可回收物,是指纸类、塑料器具、金属、玻璃、织物等可资源化利用的废弃物;(二)有害垃圾,是指含汞灯管,
一、深化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的“白名单”制度为减少危险废物审批环节,在2020年川渝两地建立的废铅蓄电池、含汞灯管、废催化剂等3类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试点基础上,2021年将合作范围扩展到四川、重庆
第四条 生活垃圾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不同属性、处理方式分为下列类别:(一)可回收物,是指纸类、塑料器具、金属、玻璃、织物等可资源化利用的废弃物;(二)有害垃圾,是指含汞灯管,家用化学品,含铅、汞、镉电池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
第四条【垃圾分类】生活垃圾按照不同属性、处置方式和国家相关规定分为下列类别:(一)可回收物,是指纸类、塑料器具、金属、玻璃、织物等可资源化利用的废弃物;(二)有害垃圾,是指含汞灯管,家用化学品,含铅、汞
鉴于此,水泥窑协同处置时禁止加入含汞类废物,包括日常生活中涉及的含汞灯管、开关、温度计,工业生产中印刷、电池制造、金属采选等产生的含汞废物。
而含汞灯管等危险废物,因为处置设施的建造复杂,有能力的处置单位不多,并且需要长距离运输,影响了安全处置。纵观每一类危险废物从产生到无害化处置的全流程,总能发现关键的漏洞,这就是监管的发力点。
鉴于此,水泥窑协同处置时禁止加入含汞类废物,包括日常生活中涉及的含汞灯管、开关、温度计,工业生产中印刷、电池制造、金属采选等产生的含汞废物。
重点针对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后集中产生的含汞灯管、电池、温度计以及电子产品;大中院校、科研单位产生的废弃化学品;汽修、通讯、银行等行业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废机油等非工业源危险废物进行排查,逐步纳入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体系
公告内容如下:(一)建设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新建废弃含汞灯管密闭破碎装置2、建设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大龙潭彝族乡迤资村华卖社48号3、建设内容:新建废弃含汞灯管密闭破碎装置一台,为非标设备,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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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要多途径加强废旧含汞灯管的回收宣传,多渠道控制废旧含汞灯管回收投放点,全过程管控废旧含汞灯管回收收运体系,强化生产企业的环境责任,开发资源化处置新技术,推出政府激励和扶持政策,切实解决废灯管破碎造成的汞污染问题
因此,应纳入强制分类目录的,就是目前那些难以通过市场机制分类回收的垃圾类别,至少须包括:厨余垃圾、园林垃圾、有害垃圾(即社会源危险废弃物,包括含汞灯管、灯泡、废电池、过期药品、油漆涂料等)、某些回收率低的可回收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