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省贮存、处置的,应依法向省级部门申请办理固体废物跨省转移许可,取得批准方可实施转移。...跨省转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的,应在转移前通过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备案,未完成备案的,不得转移。
本溪市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监管升级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监管的通知》(辽环综函〔2024...一、总体目标依托辽宁省固体废物智能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固废平台),推动我市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以下简称重点监管单位)完成可追溯信息化监管升级改造,通过采取危险废物智能称重、二维码电子标签、电子台账、电子联单
督促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并公开危险废物相关信息;推行电子联单,逐步实现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指导督促辖区内企业按照《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转移固体废物(不含危险废物)出本市利用备案的通告》要求,办理固体废物跨省利用备案手续。指导督促拟跨省贮存、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依法办理跨省转移审批手续。
同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三分法的要求,建立一般工业固废管理台账,登录浙江省固废系统,及时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和转移利用、处置信息。(四)综合利用备案。...》(美丽绍兴办函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绍兴市一般工业固废分类利用处置工作的通知》(绍土壤办函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无废城市”建设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市范围内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单位全过程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探索高竹新区危险废物跨省域一体化监管新模式,高竹新区内企业固体废物向川渝两地转移均按省(市)内转移管理,实现固体废物顺畅转移。四、探索开展危险废物分类分级管理。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1号)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级职权事项委托实施的公告》(公告〔2021〕第2号),自2021年3月15日起,省生态环境厅将涉及广州市的“固体废物转移许可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3〕387号)有关“试点期间(至2025年底),向试点单位跨省转移废铅蓄电池,并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的
一、危险废物产生情况2023年,根据国家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数据,重庆市危险废物共转移处置143.05万吨(其中跨省转移处置量23.37万吨),转移量大于5万吨的危险废物类别有9大类,分别为hw08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
本省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共享与联动执法,统筹建设固体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和场所,组织开展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的联防联控。
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须及时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转移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切实做好厂区防渗。...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按转移去向分析,产废企业自行处置利用量14.6万吨,委外利用处置量88.1万吨(其中填埋7.5万吨,焚烧、水泥窑、等离子处置8.3万吨);市内利用处置量44.7万吨,省内市外利用处置量41.4万吨,省外转移
规范水泥窑协同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协同处置过程中飞灰储存、转移等环节管理,强化协同处置设施前端飞灰预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在这些固体废物中,炉渣约占15%,飞灰约占5%。可见,未来,随着生活垃圾焚烧处置量越来越大,飞灰产生量也随之增加。飞灰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成为“无废城市”建设面临的一大难题。
3.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综合利用。...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一车次仅为一个移出单位转移多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可以填报、运行一份电子转移联单,也可以每一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报、运行一份电子转移联单。
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2023年评估“不达标”或“基本达标”的单位,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点对点”利用豁免试点单位;涉危险废物投诉举报多、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不及时依法转移
对日常监管中难以发现的、侵害公众利益、环境危害后果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实施奖励:(一)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二)非法倾倒、转移
第十二条 南充市污泥产生单位、处理单位和处置单位向市外转移污泥进行处理处置的,申请转移单位应当制定污泥跨市转移计划(包括污泥转移量、转移时间、运输路线、接收单位基本情况、污泥运输及处理处置方案等信息),
》有关要求,加强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推动废铅蓄电池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便捷化,按照《关于开展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3〕387号),根据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的试点单位情况...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2月2日(此件社会公开)抄送: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第九条我市原则上不支持跨市转移生活污泥,特殊情况确需转移的,申请转移单位应当制定生活污泥跨地区转移计划(包括转移时间、运输路线、接受单位基本情况、污泥处理处置方案等信息),并向生活污泥移除地市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公示如下:为推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固体废物转移管理、信息公开和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排污许可、环境统计等要求,提升固体废物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我部制定了《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
持续高压推进机动车维修、医疗卫生、陶瓷生产、皮革等行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转移处置排查和整治专项行动,坚决杜绝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行为发生。打好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农村人居环境不断向好。
全文如下:各市、沈抚示范区生态环境局: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一、总体要求依托辽宁省固体废物智能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推动辽宁省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以下简称重点监管单位)完成可追溯信息化监管升级改造,通过采取危险废物智能称重、二维码电子标签、电子台账、电子联单
会议指出,制定《目录》是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固体废物转移管理、信息公开和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排污许可、环境统计等要求的重要举措,对提升固体废物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