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排水防涝及应急抢险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以供水、供气、排水与污水处理、环卫、照明、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为重点,结合城市更新,分类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绿色、智慧运行,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各城市住房城乡建设(排水)部门要修订完善排水防涝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和城市涝情报告制度,依法及时处置危及排水防涝设施安全的行为。
超过排水系统承载能力溢流的,应在保障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入河。鼓励各地在完成管网建设改造的前提下,建设雨季溢流污水快速净化设施,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排放管控要求。
第九条(规划衔接)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以及道路、绿地、广场、河道水系、排水防涝等相关专项规划时,应当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相衔接,将海绵城市建设主要要求纳入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有关要求...第十一条(三同时要求)海绵城市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2025年底,全市各县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力争达到80%。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基本满足生活污水处理需求,生活污水处理效能明显提升,城市市政雨污管网混错接改造取得明显成效。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排水工程实时控制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维,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城市排水防涝和海绵城市项目的系统化方案编制和运行也具 有借鉴意义。
老城区依托城市更新,针对积水内涝、公共空间品质不高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排水管网、雨水泵站、调蓄设施等排水防涝设施的改造建设,有效缓解城市内涝问题。...(三)完善水循环“设施”体系。建设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在各类建设项目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整体提升水安全保障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充分发挥河
第十条【规划衔接】 编制或者修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城市道路、绿地、水系、排水防涝等专项规划时,应当体现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刚性控制指标。...本条例所称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同时,他还表示下一步将从五个方面抓好工作,包括加快整县制的雨污合流管网改造、科学有序建设海绵城市、实施排水防涝设施补短板、强化排水涉污管理以及提高排水的智慧化管理水平。...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玉志回答称,城市防洪排涝工程是重要的基础性工程,既是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
认真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现场会议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通过数字化手段加强对排水防涝设施、易涝点的智慧化监控,防范化解积水内涝风险。...7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排水防涝应急机制,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应急管理,加强应急处置协同联动,
中央补助资金主要支持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与海绵城市建设直接相关的各类项目建设,具体内容包括:1.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的排水防涝设施、雨水调蓄设施、城市内部蓄滞洪空间、城市绿地、湿地、透水性道路广场等项目。
新建片区以目标为导向,统筹规划、强化管控,将海绵城市理念落实到建设管理全过程;改造片区以问题为导向,统筹推进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补齐设施短板,避免大拆大建,确保“干一片
、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持续提升中心城区、滨海新城、大学城(科学城)排涝能力。...加快推进江北城区山洪防治及生态补水标志性工程,加大雨水管网和泵站设施改建力度,推动城区水系联排联调科学调度系统迭代升级,推进城区水系连通、河道通畅治理,充分发挥水库、湖泊、湿地调蓄作用,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
为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规范建设管理工作,增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烟台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为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第九条 市政道路、园林绿化、河道水系、排水防涝、竖向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应当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相衔接。...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的海绵城市设施应当
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时,规划设计方案中应有海绵城市设计专篇内容,在规划方案图上应明确海绵城市设施位置、面积等。第十六条 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供应城市建设用地时,应当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和指标要求。
住建部、发改委和水利部联合印发《“十四五”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要求全面排查城市防洪排涝设施薄弱环节,系统建设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加快构建城市防洪和排涝统筹体系,着力完善城市内涝应急处置体系
,统筹区域流域、城市、设施、社区四个层级,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建设总体目标和全域规划、市区联动、一体推进的原则,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善顶层设计,深化完善海绵城市、排水防涝相关专项规划与实施方案,科学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垃圾处理设施维护重点项目,园林绿化设施的维护,排水防涝基础设施的维护,城市道路、供水水质等市政工程设施的维护等。...补助资金支持的范围包括: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维护重点项目;园林绿化设施的维护;排水防涝基础设施的维护;城市道路、供水水质等市政工程设施的维护;其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专项课题研究等。
(三) 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加大排水管网建设力度,逐步消除城区管网空白区,新建排水管网原则上达到国家建设标准的上限要求。定期开展排水管网摸底排查,改造易造成积水内涝问题和混错接的雨污水管网,
推进大江大河及重要支流治理,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到2025年年底,城市易涝点整治率达到100%,建立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城市建成区3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统筹城市更新、韧性城市、人民城市,统筹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统筹自然本底、绿色设施、灰色设施,统筹典型示范和全域推进,以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特色突出的区域开展典型示范片区建设,以片带全,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老城区结合更新改造,抓紧补齐排水防涝设施短板,新建区域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排水防涝设施,确保城市内涝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市政公用海绵城市设施建设及维护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 算,非市政公用海绵城市设施建设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维护 费用由该设施的所有者承担。...第九条 编制道路、绿地、广场、水系、排水防涝等相关 专项规划,相关部门应当把海绵城市建设有关要求和内容纳入 其中。
第二章 规划管理第七条 在编制或修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全面贯彻海绵城市理念,编制或修编城市竖向、道路、绿地、水系统、水资源、排水防涝、地下空间等专项规划时应当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充分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