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排水防涝及应急抢险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以供水、供气、排水与污水处理、环卫、照明、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为重点,结合城市更新,分类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绿色、智慧运行,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各城市住房城乡建设(排水)部门要修订完善排水防涝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和城市涝情报告制度,依法及时处置危及排水防涝设施安全的行为。
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污水处理(含市政管网)、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日供水5万吨及以上供水设施项目(含市政管网);日处理量500吨及以上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危险、医疗废物综合处置设施项目
超过排水系统承载能力溢流的,应在保障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入河。鼓励各地在完成管网建设改造的前提下,建设雨季溢流污水快速净化设施,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排放管控要求。
第九条(规划衔接)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以及道路、绿地、广场、河道水系、排水防涝等相关专项规划时,应当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相衔接,将海绵城市建设主要要求纳入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有关要求...第十一条(三同时要求)海绵城市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高质量实施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项目,聚焦骨干防洪治理、自然灾害应急能力、重点防洪、灌区建设改造、城市排水防涝、自然灾害综合防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领域,充分发挥自治区增发国债项目实施工作机制作用,压实项目监管单位
2025年底,全市各县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力争达到80%。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基本满足生活污水处理需求,生活污水处理效能明显提升,城市市政雨污管网混错接改造取得明显成效。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排水工程实时控制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维,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城市排水防涝和海绵城市项目的系统化方案编制和运行也具 有借鉴意义。
老城区依托城市更新,针对积水内涝、公共空间品质不高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排水管网、雨水泵站、调蓄设施等排水防涝设施的改造建设,有效缓解城市内涝问题。...(三)完善水循环“设施”体系。建设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在各类建设项目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整体提升水安全保障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充分发挥河
第十条【规划衔接】 编制或者修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城市道路、绿地、水系、排水防涝等专项规划时,应当体现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刚性控制指标。...本条例所称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