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省住建厅)(三)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行动。进一步补齐我省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短板,持续提升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
2023年,是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的第三年,致公党中央重点监督城镇、工业、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等方面。...为此,提案建议,深入开展城镇、工业、船舶港口污染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推动长江流域整体性保护修复,持续改善和稳固水环境质量;纵深推进长江流域协同治理机制,在更高水平上建设长江生态共同体;大力推动绿色和高质量发展
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作业活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配备相应的船舶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和器材,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除标准排岸管路外,船舶不得设置通往舷外的污水排放管路,已有的排放管路应当拆除或者盲断。第十条(污染物接收)港口、码头、装卸站应当按照规定接收靠泊船舶交付的船舶水污染物。
(六)海洋生态治理技术入海河流总氮控制、海洋与海岸带生态保护与修复、海水养殖污染治理与废弃物高值利用、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近岸海域富营养化防治、海洋环境风险应急防范等技术。
第三章船舶污染物接收第十一条港口码头建立健全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责任制和相应的管理制度,保障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改善作业条件,加强污染防治信息化建设,提高污染防治管理水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或者港口航运主管部门负责鄱阳湖流域通航水域防治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总磷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渔业船舶(含拆解作业)、军事船舶、体育运动船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加强船舶清洁能源动力推广应用。大力发展智能交通。加快绿色仓储建设,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加快标准化物流周转箱推广应用。...推动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绿色航道、绿色机场建设,有序推进充换电、加注(气)、港口机场岸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清扫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
水环境治理方面,以断面水质稳中向好为目标,在深化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的基础上,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零行动,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着力实现地上地下
随后,黄润秋一行来到城陵矶港,这里是洞庭湖出口和长江干流交汇处,附近布局有城陵矶工业园区,城区生产生活、船舶港口等污染物排放量较大。...1日下午,黄润秋一行前往娄底市调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他现场察看企业生产作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在线监测等情况,详细了解重点行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等情况。
项目所在的灌云县临港产业园区,地处江苏省东北部、连云港市南部,东临黄海,主要以港口物流、精细化工、船舶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等产业为主。...为解决工业企业关停搬迁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的用地安全,当地政府大力推进高风险遗留地块的土壤污染修复与风险管控工作,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构建绿色生态示范区。
2015-2020年分别完成港口吞吐量5334万吨、5763万吨、6322万吨、7003万吨、8062万吨和1亿吨,2020年港口吞吐量比2015年增长87.5%,水路货运量稳定增长。...坚持开展船舶防污染登轮检查和船舶燃油质量监督检查,查处使用燃油硫含量超标船舶;新造船舶符合排放标准。积极调整货物运输结构,提升水路运输率。
以产业、能源、交通、用地四大结构优化调整为核心,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以工业、城镇、农业农村、船舶港口四大领域污染治理为关键,稳步推进碧水保卫战,全力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新成效。
油船应符合相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应符合相关设计建设规范。各级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及相关海事机构要加强工作协作,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原油成品油码头和油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是贯彻《大气污染防治法》,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的具体举措,各级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及相关海事机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包括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深入实施工业污染治理、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和农村污染治理、强化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加强汛期和枯水期水环境管理
有序推进充换电、加注(气)、加氢、港口机场岸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清扫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加强船舶清洁能源动力推广应用,推动船舶岸电受电设施改造。加快绿色仓储建设,全面推广绿色快递包装。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铁路、水路货运量占比进一步提升。
新建、改建、扩建港口、码头的,应当按照要求建设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第十二条【接收单位】 码头、装卸站、水上服务区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接收靠泊船舶的污染物。
(三)重点海域综合治理以渤海、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邻近海域为重点,包括海水养殖环境治理、入海排污口及直排海污染源管控、船舶港口污染防治、亲海岸滩环境治理、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美丽海湾示范建设等。
制定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规划,推动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水生态保护修复初具成效。
2月6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总结暨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咨询会,研究布置2023年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高港口、机场岸电使用率。强化成品油行业整治。提升面源精细化管控水平聚焦建筑施工、城市道路、线性工程、运输车辆和裸露地面等领域扬尘污染源,加强扬尘源污染执法检查。
加强港口码头生产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转运设施的建设,积极推动港口码头污水管网的新建和改造,并与属地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做好衔接。...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2〕7号),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环境质量
新建、改建、扩建港口、码头的,应当按照要求建设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第十二条【接收单位】 码头、装卸站、水上服务区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接收靠泊船舶的污染物。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种植养殖业污染治理,加快化肥控量增效、农药减量控害,持续推进畜禽粪污及养殖尾水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严格落实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各项要求,深入开展港区污水、粉尘综合治理工作。加快现有码头岸电设施改造,促进岸电设施常态化使用。开展绿色出行城市创建行动。完善城市配送物流基础设施。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港口、码头、装卸站、船舶修造厂、水上服务区和其他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接收船舶水污染物,并向船方出具符合船舶污染防治主管部门要求的接收单证。
港口、码头、装卸站、船舶修造厂、水上服务区和其他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港口、码头、装卸站、船舶修造厂应当备有足够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并做好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