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浓度不高于22微克/立方米;县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重污染天气比率为0;nox和vocs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1.17万吨和0.45万吨;降尘量不高于
平均浓度不高于22微克/立方米;县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重污染天气比率为0;nox和vocs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1.17万吨和0.45万吨;降尘量不高于
深入推进治理减排,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建筑工地净尘专项行动,加强道路扬尘整治,有效降低降尘量。推进重污染天气、臭氧污染、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
尽最大努力巩固改善空气质量,pm2.5年均浓度达到3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6%,重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4%,降尘量控制在4.5吨/平方公里·月左右(扣除沙尘影响)。
县级城市降尘量应当符合《环境空气质量降尘》(db52 1699—2022)限值要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应当符合《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cjj/t126—2022)有关要求。
主要目标2023年,完成天津市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能源消耗控制目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3%,平均降尘量控制在
一、工作目标空气质量:2023年,全区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27.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比率达到80.5%以上;降尘量不高于2.7吨/月·平方千米。各街道空气质量工作目标见附件1。
想一想北方地区2013年当时最高的降尘量每月每平方公里高达30多吨,经过持续的治理,现在降尘量已经达到了几吨的水平,各地方不一样。
强化扬尘精细化管理,实施建设工程扬尘分类分级监管,完成揭网见绿7500余公顷,全市降尘量降至3.6吨/平方公里·月(扣除沙尘影响)。优化重污染应急绩效评级,1700余家重点企业纳入绩效分级管理。
降尘量超过7吨/月·平方公里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严格落实。加大秸秆禁烧管控。